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优秀市县的通报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琼府办〔2015〕23号
颁布日期:2015-0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优秀市县的通报

琼府办〔2015〕2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生态省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有力地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为实施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战略,建设美丽海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根据《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全省18个市县(未含三沙市)2014年生态省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优秀的三亚市、万宁市、海口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实施“生态立省”发展战略,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其他市县和有关单位要以受表彰市县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生态省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共同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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