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3〕保市府办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30日
保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省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冀办字〔2013〕43号),明确我市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一)加强惠民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安全监管。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对长期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且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实行区域限批和质量约谈。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加强金融业等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监管。开展争创“河北省服务名牌”、“河北省服务质量奖”等活动,推动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银监局等部门负责)
(二)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化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为重点产品,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扎实推进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切实抓好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和农机及农机配件为重点品种,以生产经营为重点环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严厉打击化肥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化肥、农药等违法行为,重点跟踪和查处尿素产品不按照国家法规要求滥用名称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添加禁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管理与验收工作。(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三)加强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工程质量通病及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以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加强质量巡查暗访,巡查暗访工程数量不少于10个。推进创建结构优质工程工作,全年创建结构优质工程20项以上。加强对水利设施、交通道路等重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履行质量责任,细化质量保障手段,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局等部门负责)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加强对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小锅炉、气瓶、冷库和危化企业压力容器及管道的监管。严格执行《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明确每部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维保单位,加强电梯定期检验和应急救援工作,推广电梯安全监察改革措施。以锅炉为重点,强化特种设备生产环节的节能监管,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以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产业聚集区的锅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使用、超期未检、安全附件未校验、非承压锅炉改承压使用等违法行为。(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
(五)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7类为重点,加强食品风险监测。以酒类、化肥为重点,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纪记录制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加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的质量监测。强化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评价认证检查等信息的综合利用。认真实施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重点整治进出口食品领域“违禁超限”违法行为。加强口岸新兴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保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
(六)大力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按照全省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的要求,深入开展以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化肥、儿童用品、建材、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加油机等打假行动,严厉查处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继续抓好食品、化妆品、农药、农机、农膜、涂料、油漆、车用汽柴油等重点产品日常专项执法打假。精心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和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的“清新居室”行动。以水泥、电线电缆、复混肥料、汽车配件、防水卷材、人造板、木制家具、儿童用品、危化品(溶解乙炔、车用汽油)、一次性生活用纸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及其集中生产区域为重点,加强整治提升,促进产业规范发展。(市质监局、保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七)进一步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及时纠正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工作,努力增强全社会质量法律意识。(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办等部门负责)
二、推进品牌建设
按照我市壮大支柱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的思路,加强汽车配件、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建筑材料、电子信息等产品品牌培育,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质量效益突出、品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知名品牌,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提升。2013年培育省名牌30项以上、省优质产品20项以上、省服务名牌3项以上,申报“中国驰名商标”3件以上、“河北省著名商标”30件以上。组织我市企业参与国家开展的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提升自主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大力推进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推动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旅游区等区域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组织企业参加“河北品牌节”、“品牌专家企业行”等系列活动,提高我市品牌竞争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保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保定银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负责)
三、发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
(一)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大中型骨干企业、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切实履行质量工作职责。(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负责)
(二)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国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鼓励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履行“三包”责任,严格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
(三)推动企业质量创新。继续在工业企业中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树立质量管理先进标杆。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更多的企业争创省、市政府质量奖,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推动广大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争创质量管理“双百优”(百个质量管理优秀班组、百项质量管理优秀成果)和国家、省优秀QC小组,在民营企业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帮扶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负责)
四、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征信体系。组织开展诚信计量活动。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加强旅游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行社退出机制,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督导员队伍,制定实施旅游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促进旅游业诚信守法经营。实施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五、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一)开展全市“质量月”主题活动。围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组织开展2013年“质量月”活动,加大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知识宣传力度,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加快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组织申报1家国家级、1家省级基地,建设3家市级教育基地,积极推动基地开展质量教育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二)夯实质量文化基础。探索开展质量文化主题公园、城市质量节、质量安全体验周、质量夏令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
六、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激励
(一)开展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评价。今年建立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指标,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年开始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考核,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
(二)发挥质量奖励的激励引导作用。大力推动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和“保定市政府质量奖”,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2013年开展首批“保定市政府质量奖”的评价工作,评选企业5个,个人3个,并按照有关政策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三)开展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广泛动员,鼓励规模较大、影响力强的区域申报,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负责〕
(四)深化质量统计分析工作。继续开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分析工作。完善市、县两级质量分析报告制度,提高风险隐患分析和质量安全预警水平,为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提供保障。(市质监局、市统计局、保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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