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明电〔2013〕80号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明电〔2013〕80号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汴政办[2013]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13〕8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就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在6月份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和场所存在的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重点是近期省内外发生事故暴露出的要害部位、突出问题,尤其是食品、屠宰、仓储等冷链物流企业以及危化品生产运输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烟花爆竹、汛期综合防灾减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

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到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相统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人、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有责必查、有过必究。

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肃安全隐患大排查纪律,细化大排查实施方案,严明排查整治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坚决落实“重患必停”要求,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四、市安委会派出的9个督导组和市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加强对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督导,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排查走过场、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要予以严肃处理。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政办明电〔2013〕8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省内外接连发生多起事故。5月20日山东省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6月2日湖南省邵阳市司马冲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氨气泄漏和火灾事故,目前已造成120人死亡,现场搜救和伤员救治工作仍在继续;5月27日,郑州市创新思念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污水站试车调试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31日安阳市内黄县污水处理厂员工下班后意外掉入污水池,由于施救不当,造成掉入人员和2名施救人员共3人死亡;6月1日驻马店市平舆县惠成皮革有限公司在疏通厂区外污水管网时6人吸入有毒气体中毒,造成3人死亡,3人仍在抢救中。为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3年6月4日至6月30日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和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重点是近期省内外发生事故暴露出的要害部位、突出问题,尤其是涉及消防、危险品生产运输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汛期综合防灾减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

三、排查方式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制。各省辖市政府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按辖区分片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按照各自职责在本地、本部门或管理范围内开展工作。

(一)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级政府要组织所有企业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对下级政府和企业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18个综合督导组按分工负责对各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全面督导。

(二)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近期省内外发生事故暴露出的要害部位、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对本地、本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单位和场所以及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治理。

(三)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各地、各部门要采取突击现场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要部位和场所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

(四)全面排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力推动基层和企业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责任、措施和方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把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措施。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齐抓共管。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排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增强排查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四)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落实排查整治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对排查走过场、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要严肃处理。

(五)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深入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排查治理报告,于7月10日前报送至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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