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市区餐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汴政办[ 2012 ] 116号
颁布日期:2012-08-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市区餐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2]1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市区餐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开封市市区餐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餐饮企业的管理,提高餐饮企业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第22届中国厨师节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就餐和住宿环境,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卫生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和范围

(一)整治目的: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餐饮行业中存在的就餐环境差、卫生条件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并使各餐饮网点达到“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环境整洁、管理科学、操作规范”的要求,全面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确保第22届中国厨师节成功举办。

(二)整治范围:城区内所有餐饮网点,包括宾馆、酒楼、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火锅店等。

二、整顿重点内容

对餐饮企业在服务环节经营行为、就餐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规范整顿活动,保障群众餐饮消费安全,满足消费者需求。

(一)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把好餐饮服务单位许可关,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二)严格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对原料进货不索证或食品安全证明不全的食品,禁止使用、销售,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责令整改。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地沟油、劣质食用油、化学火锅底料、非法添加试剂的面条以及不合格乳制品等行为。

(三)继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原料的监督检查。对恶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如使用劣质食用油或调味品、用甲醛处理水产品、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甚至病死畜禽肉、用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案件,依法予以严惩,触犯法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深入开展餐饮单位就餐环境专项整治。集中整顿就餐环境不优、厅堂房间不卫生、桌椅餐具摆放不整洁现象。餐馆物品要做到存放整齐,桌椅、餐具等卫生干净,并经常进行洗涤、消毒。

(五)集中整治加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加工区必须设置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容器与加工蔬菜的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设置有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设有专用清洗、消毒池或桶,并有明显标记,不得与洗菜、洗肉池混用;废水、废气的排放和垃圾、噪音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餐饮器具消毒质量和卫生安全等问题。

(六)提高服务质量,严禁设置最低消费。一是各餐饮企业要把此次活动作为提高整体服务水平的契机,大力推行服务规范化。服务人员要着装整齐,做到热情、耐心、周到,使消费者进店就餐有宾至如归之感。二是合理引导消费,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限制。

(七)明码标价,杜绝不按明码标价收费。一是各餐饮企业要坚决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杜绝欺诈行为,力争做到零投诉。二是消费结算时,餐饮企业有向餐饮消费者提供明确标明品名、价格、数量与总金额的消费清单以及发票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不得收取任何未经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的一次性餐具等。

三、工作措施

相关责任单位会同新闻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餐饮企业监督检查的力度,对餐饮企业进行彻底的拉网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不能及时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单位予以曝光,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整顿时间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8月23至8月31日)。召开全市重点餐饮企业整顿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9月1日至10月9日)。餐饮企业围绕顾客投诉或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三)检查验收(10月10日至10月20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定期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到餐饮企业实地督查。对整顿不力、走过场,顾客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公开曝光,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餐饮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制定整治计划,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整治工作计划不明确、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市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餐饮企业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主管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商务局、市食安办、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市餐饮协会等部门为成员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本着“谁发证、谁收费、谁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每一个整治环节,确保此次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市商务局负责全市餐饮企业规范化经营整顿的协调、信息收集和日常工作;市食安办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督促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市旅游局负责整顿星级饭店的服务质量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管理和餐饮企业卫生状况监督检查;市工商局负责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与打击;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各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餐饮业的全面检查整顿;市餐饮协会负责对会员单位规范化经营进行督促指导。

(三)严格检查、文明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人员对违规违法人员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到严格检查与文明执法同行,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现象的发生。对检查中出现的各类暴力抗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检查中要杜绝随意性,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抓好督查、注重实效,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当前餐饮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各自职责,强化督查,严格整治,促进餐饮行业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维护开封市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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