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巩固提升洛阳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巩固提升洛阳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巩固提升洛阳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3〕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巩固提升洛阳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巩固提升洛阳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
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实施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2013年4月)
为巩固提升洛阳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根据我市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争取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获得国家、省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孟津县、宜阳县、伊川县和洛宁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孟津县、宜阳县、伊川县、洛宁县人民政府
(二)建设重大控制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灌区。积极争取孟津高效节水示范县资金,做好迎接水利部对我市部分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落实上级绩效评价资金。做好引洛入秦、栾川龙潭水库、小浪底南岸节水型生态农业灌区续建工程、偃师陶花店水库除险加固及我市30座小(Ⅱ)型水库的除险加固资金争取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争取伊川县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偃师市农机保护性耕作项目,市本级及汝阳县、嵩县、宜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等项目获得国家、省资金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四)发展现代畜牧业。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对我市生猪和奶牛标准化小区建设改造项目的支持,争取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畜牧良种补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资金。
牵头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加大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力度。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我市海绵钛生产成套设备研制、洛玻玻璃熔窑一体化处理节能环保示范线、机器人智能装备、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等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的扶持力度,争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向我市倾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争取重点产业振兴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向我市倾斜,支持我市汽车零部件生产、新型复合材料、新型设备生产、重金属回收利用、新型清洁型能源推广行业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三)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争取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资金、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资金、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和关闭小企业专项资金、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等资金支持。争取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军民结合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等向洛阳倾斜。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三、积极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争取国家、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争取国家、省对我市9个县(市)农村户用沼气和沼气服务网店、中小型沼气、大型沼气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给予资金支持,并积极争取“村村通”公路项目获得更多的省切块资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争取省2013年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资金,重点实施13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1.争取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争取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资金。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积极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争取我市更多项目列入金太阳工程,积极申报偃师上海国际商贸城3.35兆瓦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和大家纺织厂3兆瓦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河南中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洛阳LYC轴承大型屋顶7兆瓦电站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科技局、农业局,洛阳供电公司
(二)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争取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和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向我市倾斜。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有关企业
(三)加大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力度。争取电镀废水治理及重金属综合治理资金。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改善农村学校教学条件。
1.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农村学前教育建设资金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争取省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资金支持。争取伊川县中医院病房医技楼和污水处理项目、栾川县疾病防控中心项目以及11个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项目、嵩县4个镇中心卫生院周转宿舍和我市2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获得国家、省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资金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站项目。争取我市瀍河区计生服务站及有关县(区)计生站配套设施建设资金。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争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做好各县(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积极争取新安县公用体育场项目列入201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扶持。
牵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争取大遗址保护资金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龙门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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