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市政府网站网上咨询答复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市政府网站网上咨询答复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政府网上服务效率和质量,拓展网上互动交流渠道,服务社会民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咨询”栏目,作为广大网民对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方面的咨询窗口。为更加及时便捷地做好网上咨询答复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网上咨询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集中办理改为网民选择相关单位作为答复咨询的主体单位,由有关办理主体单位归口办理并答复,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办理程序

网上咨询办理答复工作实行网上全程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受理。各单位使用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管理系统,并根据自身职责,对咨询人提交的问题进行甄别。属于受理权限的,及时受理,并认真办理答复。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权限的,当即告知,并建议其向何处咨询。

(二)办理。各单位要对咨询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时整理备案。

(三)答复。确定答复意见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和程序以及进行文字上的审核把关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管理系统答复咨询人。

(四)发布。如答复意见不涉及咨询人隐私适宜公开的,有关单位在答复时应同时将答复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发布。

三、办理要求

(一)专人办理。因在办理过程中使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的内容管理系统,为保证门户网站的信息安全和确保办理快捷高效,各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网上咨询的收集下载及办理答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务于4月28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科。

(二)建立制度。按照有问必答的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咨询办理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建立完善的工作保障机制和责任制,保证工作日内及时查看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网民咨询。同时,要建立有效的审核制度,确保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解答网上咨询的问题。

(三)限时办结。各单位在收到咨询问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问题复杂的可适当延期,但原则上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四、督查考核

市政府办网络管理科要加强网上咨询办理答复工作的日常检查,定期对各单位的网上咨询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有关使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内容管理系统对网上咨询进行解答的技术问题,请与市政府办网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孙汉杰张维,联系电话:63662336366235

附件: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答复的相关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答复的相关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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