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结市十四届人代会以来工作并谋划未来五年及2012年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佳政办综〔2011〕10号
颁布日期:2010-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总结市十四届人代会以来工作并谋划未来五年及2012年工作的通知

佳政办综〔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为系统总结市十四届人代会以来五年工作情况,认真谋划未来五年及2012年工作,并为起草《政府工作报告》作好准备,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上报”的批示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着手总结2007年以来五年的工作,并认真谋划未来五年及2012年工作。要由主要领导负责,抽调专人,组织精兵强将,集中时间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文字综合材料

二、在总结工作时,要突出反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取得的工作成绩。总结工作既要全面系统,又要突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亮点和闪光点。对于工作总结,要着重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既要反映出自身工作的发展变化,又要反映出在全省中发展位置的变化;既要有抓法和措施,又要有经验和体会,切实做到生动翔实。

三、在谋划未来五年工作思路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各次全会、省委全会、市委全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按照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在谋划2012年工作时,发展目标要切合实际,工作措施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具体明确。

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文字综合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2007年以来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工作的主要经验、体会和存在问题;三是未来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主要工作方向;四是2012年的工作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五、市政府研究室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市政府研究室将适时进行调研,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12月5日前形成文字综合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市政府督办室联系沟通。报送材料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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