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报告确定的2013年主要目标任务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相关具体意见分解交办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强化落实意识
《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及其组成单位的法定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执行理念”、“落实意识”,以优于往年的水平、快于往年的速度、好于往年的效果,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
二、明确落实责任
任务分解的责任单位中,排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抓总协调,有权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对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工作职责变动,按工作随职能走的原则处理。对《政府工作报告》有要求,而本通知未进行任务分解的,如宏观工作、政府自身建设等,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按《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落实。
三、创新落实方法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员,明晰时序进度、工作标准,形成详细具体落实方案。要敢于突破条条框框、惯性思维和体制束缚,敢闯敢试,敢作敢为,着力攻重点、克难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用科学的思维、统筹的方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市场的、媒体的、科技的力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办考核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交办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工作力度,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重大事项一事一通报,全面落实情况半年一通报,通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绩效考核办,作为各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任务的,不能评为先进。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2013年1月9日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一、主要工作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2%。(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5%,外贸出口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7.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口与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4.5%左右。(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9.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3%、4%、2%和4%。(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荆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壮大产业,增强支撑力。
10.着力推进“千亿和五百亿产业发展计划”,优先把农产品加工业打造成为首个千亿级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11.强化与中、省能源企业对接,谋划发展煤电、煤化工产业,争取进入中、省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江陵县、荆州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12.加强产业配套,促进集群发展,力争每个县市都有1至2个产销5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13.着力推进“百亿级企业培育计划”,落实减税政策,保障要素供应,扶持白云边、法雷奥、沙隆达、钢管厂、美的、恒隆、四机、楚源、凯乐、拍马等企业向50亿元销售收入目标迈进;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1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荆州供电公司、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14.着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和“商标战略”,年内新增2至3个中国驰名商标。(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15.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切实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生产装备和设施现代化,力争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67%;积极争创“三品一标”,力争培植1至2个在全国有影响的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大力推进农业服务社会化,力争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3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17.加快建设以楚文化为代表的大遗址保护示范区、以关公文化为代表的荆州古城景区、以生态文化为代表的海子湖生态旅游区和洪湖、洈水风景区。加大营销力度,发展区域性旅游共同体和城市旅游联盟,力争实现旅游收入120亿元、增长30%。(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广电局、市文旅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大遗址保护区)
(二)扩大投资,增强带动力。
18.加快开发区提质扩容,力争荆州开发区新建园区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各县市区新建园区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荆州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
19.华中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取得突破性进展,支持华中农高区以“四化同步”为目标,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打造科研、生产、加工、物流综合优势。(责任单位:华中农高区筹备组、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荆州区政府)
20.加强与上海嘉定区、江苏昆山市等沿海发达城市的合作,积极发展“飞地经济”。(责任单位:荆州开发区,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政府各部门)
21.坚持不懈抓好驻点招商、以商招商,做好招商协调服务,实施重大项目会审、服务协调联席会议和考核奖惩制度,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35亿元、增长50%,省外资金占比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22.加快推进“北煤南运”铁路、江南高速、洪监高速、东卷高速、武汉城市圈环线洪湖段高速、荆松一级公路、荆州组合港等在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潜石高速、江北高速、沙公高速、旅游大通道、改建中心城区318国道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23.加快推进沙市机场迁建,启动选址前期工作,力争纳入国家民航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24.加快推进荆江大堤综合整治、荆南四河堤防整治、四湖流域综合治理、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荆江河势控制、水库整险加固、大型灌溉和泵站改造等项目建设,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三)创新驱动,增强内生力。
25.扶持荆州开发区国家级创业中心、华中农高区农科园和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公共检测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26.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技改投入,力争技改项目达到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27.继续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实施“金凤人才”计划,加大引智力度,培育和造就一批发展急需的领军型、创新型和技能型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28.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探索财政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
29.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推进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支持中国电子集团重组南机总厂。(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委)
30.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规范发展金融保险、小额贷款、各类担保公司和证券公司。(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31.实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统一管理,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加快城镇化步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32.精减审批事项,完善批管分离,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工业项目“全程代办制”,推广荆州开发区服务企业“秘书制”经验,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33.优化项目落地环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阻挠施工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34.继续争创全省A级金融信用市,巩固最佳金融县市全覆盖成果。(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四)拓展城市,增强承载力。
35.强力推进沙北新区建设,确保征地拆迁有序推进,确保行政办公大楼、图书馆、规划馆、档案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中心等重点项目动工建设,并严格按时序完成进度。(责任单位:沙市区政府,市城投公司、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局、市档案局)
36.强力推进荆北新区建设,加大征地拆迁力度,确保荆州中学、中心医院、郢南小区和绿地集团二、三期等项目建设用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开工建设关羽大道、纪南路、楚源大道、太湖港路、楚都大道、郢城大道以及桥梁和农民安置房,完善站前广场设施配置。(责任单位:荆州区政府,市城投公司、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
37.积极推进荆州开发区商务新区建设,建成北京东路延伸线、规划一号路、二号路、四号路、五号路和七号路,征转土地250亩,按拆迁计划完成还迁安置房建设。(责任单位:荆州开发区,市城投公司、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
38.着手启动江南新区规划建设,积极发展郢城、李埠、岑河、关沮、锣场等城市外围组团,拉开城市构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荆州区、沙市区、公安县政府,荆州开发区)
39.改造升级城市出入口和荆州大道、沿江大道、北湖路、凤凰路等主次干道,创建荆南路、江津东路和塔桥路等省级示范路,完成红门路危桥和太湖港危桥改造,启动江河湖水系联通工程,开展沙市区荆沙村、荆州区城南片区整村改造试点,抓好城市公交、公园、公厕设施和生态林、道路绿化带、滨水生态走廊建设,建成明月公园、滨江公园。(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环保局,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40.加快县市城区“中等化”步伐,重点抓好省级重点镇、特色镇建设,构筑以中心城区为龙头、县市城区为支撑、重点镇为节点的沿江沿路城镇带。(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41.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统筹解决户籍、就业、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42.扎实开展中心城区新一轮“四城同创”活动,推进城管、交管、治安、工商等方面的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构建“大城管”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深入开展社区环境、农贸市场、交通秩序等十大专项整治,抓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申报工作。继续实施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把管理服务的触角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拓展延伸。(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五)改善民生,增强凝聚力。
43.继续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40所;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新建学校6所,改扩建学校92所,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222所,争取2至3个县(市、区)通过省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评估;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创建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1至2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1所;支持长江大学等在荆高校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44.加快推进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城乡规划局、档案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45.新建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40所,实施中心城区殡仪馆搬迁重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
46.适时启动价格调节机制,实行社保与物价“挂钩”联动,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质量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47.强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48.深入开展“健康荆州”全民行动,组织好“万人洁城”活动、第三轮“三万”活动,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49.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城市治安、道路交通安全视频监控设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建设“平安荆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0.继续开展医疗质量“荆楚行”、“平安医院”创建行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实施新农合市级统筹,建立大病保障和救助机制。按照“三步走”战略要求,实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目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1.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全过程、可追溯监管。(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2.加快建设和改造16个体育场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3.开展重点企业污染、重点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试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三、落实十件实事
54.新增就业70000人,扶持创业5000人,带动就业20000人,创业培训50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5.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6840套,竣工12000套,新增租赁补贴1350户。(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6.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0000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7.解决农村30.6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8.实施85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59.免费培训农民2万人,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20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60.免费为100名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为2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10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基本控制药物,为2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100名中心城区贫困残疾人实施家居无障碍改造;为500名0-14岁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集善残疾儿童助养项目;为2.6万对农村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61.更新和新增中心城区城市公交车100台,新建公交枢纽场站1个,开办残疾人免费公交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残联、市民政局)
62.为2.8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3600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63.为37个社区文化活动室配置标准文化设备,提升112个公共电子阅览室设备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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