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郴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监测系统与日常监管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警分级

3.4预警解除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3通讯

4.4指挥和协调

4.5紧急处置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4.8新闻报道

4.9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供水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技术储备与供水保障

6.4应急送水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与培训

7.2预案演练

7.3奖励与责任

7.4监督检查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市际沟通与协作

8.3应急补偿

8.4预案生效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城市供水(包括二次供水,下同)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提高应对城市供水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供水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市供水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

(1)城市水源、出厂水质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水库大坝、取水拦河堤坝、取水构筑物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城市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城市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和液氯钢瓶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5)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性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或区域供水;

(6)调度、自控、营业等城市供水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7)传染性疾病暴发;

(8)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9)供水水源严重污染、供水水质出现问题,影响城市正常供水。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对城市供水事故做出快速反应,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供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在各级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单位)联动应急工作机制。

(3)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已发生的城市供水事故迅速处置,尽快恢复城市正常供水。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郴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郴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供水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城市供水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主管供水副局长及市经信委、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武警郴州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郴州日报社、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市通信部门、市供电部门、市供水企业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郴州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2.1.2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导和协调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有关事务;

(2)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救援实施的建议;

(3)贯彻郴州市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支持和支援;

(4)组织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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