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新一轮“城市大提质”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委办公室文号:郴办字〔2015〕 26号
颁布日期:2015-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新一轮“城市大提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至2014年市城区“城市大提质”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绩,我市的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位实现了质的飞跃。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新三创”和“五大提质”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开放城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城区从2015年起启动新一轮“城市大提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开放郴州、数字郴州、森林郴州、幸福郴州”为目标,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城乡一体化为方向,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彰显“林中之城、休闲之都”城市特色,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时间

2015年至2017年。

三、工作重点

以“精”“优”“拆”“整”为重点,继续实施净化、绿化、序化、美化、亮化“五化工程”,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城市卫生、市容市貌、生态景观、市政公用、休闲城市、交通秩序、环境质量、管理手段、市民素质“十大提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郴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大提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向力力任顾问,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任组长,张扬平、张成城同志任副组长,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两区一园”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通知精神,研究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推进城镇建设管理大提质。市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城市大提质”活动取得实效。

(二)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工程进度,提升工程质量,打造优良工程。继续落实市级领导联系项目制、项目调度会议制、集中审批制、目标管理制。项目业主等单位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严肃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明确投资主体,完善融资体系,破解资金瓶颈。资金投入采取财政投入、市场运作、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资方式,市、区财政要加大“城市大提质”活动的项目建设、工作经费投入,激活社会投资,引导民间资本捐资捐建,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加强城市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郴政函〔2014〕112号),完善议事协调、市长点评、管理责任、应急反应、严格执法、联动治理、媒体曝光、教育管理、考核奖惩、问责追究、经费保障等11项机制,着力解决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中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管理缺位、落实不力等问题,巩固高位监管、统筹协调的“大城管”格局。

附件:《郴州市城区2015年“城市大提质”任务分解表》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查看:

郴州市城区2015年“城市大提质”任务分解表.doc

http://www.czs.gov.cn/html/uploadfiles/201505/201505111608504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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