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辽市政办发〔2009〕20号
颁布日期:2009-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辽阳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辽阳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四个一目标”和“三大战略举措”顺利实施,促进辽阳跨越式发展,市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辽阳为目标,以实现高效能管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推动辽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活动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市容市貌。重点整治三级以上道路的占道经商、广告牌匾、“五马一洗”、烧烤大排挡、零工劳务市场、环卫保洁、市政公用设施及箱式变电站、环网柜等电力设施污损、毁坏问题,对主要道路临街立面、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清洗、粉刷,使全市市容市貌有新变化,提升城市外观形象。

(二)整治小街小巷。重点解决街巷路环境卫生、未“硬覆盖”、路面破损、积水和影响市民出行等问题,抓好街巷路改造、建设、管理工作,使街巷路干净、整洁、顺畅。

(三)整治居民区。重点对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整治,完善居民住宅小区卫生、绿化、市政等设施管理体系,整治城市居民区餐饮、娱乐服务业噪声、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无污水外溢、无鼠害、无污染、无噪声扰民。

(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重点是清除垃圾污物、拆除违章建筑、取缔占道经商、清理违规网吧、整顿施工现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高考、中考期间严禁对考生带来干扰和不良影响,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五)整治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重点整治城区主要道路车辆、行人违规通行、车辆违规停放、停车场所管理混乱,黑出租车无照营运,非法装载机动设施的人力三轮车、无照电动车违规运营等问题,使交通营运井然有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面貌。

(六)整治城区内“摸黑路”和市民如厕难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路灯维护和无灯路改造步伐,重点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开放沿街公厕、内厕,集贸市场、商业区、公园、游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内厕要全部开放,方便市民如厕。

(七)整治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及铁路沿线城市段环境脏乱差问题。治理白色污染,根治垃圾围城现象和各类卫生死角,加强绿化养护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使城乡结合部村屯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无柴草堆、无粪堆,无物料堆;建立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及铁路沿线城市段环境卫生和绿化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八)整治施工现场(含待建工地)。重点解决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和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管理规范,卫生设施、作业围挡符合标准,无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拆迁施工无违章占地,拆迁、竣工后场地平整干净,无垃圾残土积存;施工车辆装载残土要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九)整治露天集贸市场。重点解决露天集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管理不规范、噪声扰民等问题。露天集贸市场要有专人管理,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溢流、无场外经营现象,按规定的时间上市、撤市。

(十)整治重点公共场所。整治火车站、长客站、护城河、商业街、公园等公共场所环境,做到环境整洁有序,公厕、绿地等公共设施完善,杜绝脏乱差及乱摆乱卖现象。

(十一)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加大巡视、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在河东、城南、哈大客运专线沿线等重点项目区域内抢建、扩建、改建等不法行为,杜绝新的违建形成。

(十二)加强绿化美化工作。加大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力度,保证成活率,力争达到净化一片、绿化一片、美化一片。

三、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占道经商、广告牌匾、“五马一洗”、烧烤大排挡、违法建筑、站前广场、商业步行街整治工作;负责露天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市工商局配合;负责城市居民区餐饮、娱乐服务业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城区政府配合;负责散乱路边占道待工劳务人员的清理整治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市建委:负责施工现场及待建工地整治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市城建局:负责环卫保洁、越冬垃圾清运、公厕开放、解决城市道路破损、绿化及绿化设施、“摸黑路”、游园场所整治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护城河水面污物的清理及河道沿岸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出入口道路城市段环境整治。

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道路公路段路域内环境整治;负责打击黑出租车非法营运和非法装载机动设施的人力三轮车、无照电动车违规运营工作,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市水利局:负责太子河水面污物的清理及河道沿岸环境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临街立面、旧建筑物(构筑物)的粉刷清洗和物业小区整治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

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市文化局:负责违规网吧的清理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

市商业局:负责襄平贸易城、木鱼石大市场、新世纪商场等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翰林府大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旧货市场、烟花爆竹市场等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批发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已建成占道零工市场的整治、管理。

市爱卫办:负责全市性义务劳动组织安排、环境卫生检查和除“四害”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义务植树及公路、铁路沿线绿化造林工作。

市广播电视局、辽阳电业局、辽阳移动公司、辽阳联通公司负责临街通讯、输电设施、线路的整治工作。

市广佑寺景区管委会:负责广佑寺周边环境整治及安全管理工作。

辽阳火车站:负责火车站立面建筑物清洗、环境整治及安全管理工作。

沈铁辽阳工务段:负责对铁路沿线城市段整治工作,各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城市出入口及沿线、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建筑、违章占道、污水、残墙断壁、柴草垛、粪堆、物料堆、散养畜禽、有碍观瞻的破厂房、广告、牌匾整治工作。各区政府同时负责区属非物业居民住宅小区、街巷道路、属地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区域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大体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6日至6月10日)。各部门按活动要求,集中整治城市环境面貌。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驻辽单位、个体业户对城乡环境“盲区”、死角及越冬垃圾等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组织全市性义务劳动及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三)检查考核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部门要采取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验收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9月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集中检查验收,10月至12月组织暗访检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副市长韩春军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齐鲁、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姜德印担任,成员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学清、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詹领、市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李宏斌、市政协经济委主任董志斌、市纪检委常委程宏军、市直机关工委委员齐建一、市建委副主任李自非、市城建局副局长周广民、市房产局副局长郑铎、市交通局副局长姜宗禹、市教育局副局长韩春润、市卫生局副局长袁晓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富文俊、市文化局副局长金铁龙、市环保局副局长付卓、市林业局副局长文纪德、市水利局副局长来长波、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跃、市商业局副局长宿文举、市粮食局副局长王作安、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黄华、市爱卫办副主任吴英林、市广佑寺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洪海、市广播电视局总工程师魏江林、市供销社副主任杨云波、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秉红、辽阳电业局副局长刁宝存、辽阳县副县长崔安勇、灯塔市副市长张君昶、白塔区副区长张俊英、文圣区副区长毕桂利、宏伟区副区长朱志甘、弓长岭区副区长富绍华、太子河区副区长白岩、辽阳联通公司经理郭洪桥、辽阳移动公司经理张红军、沈铁辽阳工务段段长毕宝权、辽阳火车站站长徐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姜德印兼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资金。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使全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取得预期成果。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责任单位承担,各责任单位要保证资金落实。旧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清洗、粉刷费用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二)全面加强检查和考核评比。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整治活动的内容、标准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市级新闻媒体要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新闻媒体在全市进行曝光。将“城市管理年”活动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严格奖惩。对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活动中因工作不力被人大、政协提出批评,或被通报(曝光)两次以上以及未完成整治活动任务的县(市)区、部门或单位,监察机关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四)加强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市民百姓的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城市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活动意义和成果,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舆论监督。活动中设立群众公开投诉电话(2139560),认真及时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五)将集中整治与建立和巩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将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等薄弱环节地区的垃圾清运、清扫保洁纳入到专业队伍日常工作中来。将落实和巩固长效管理机制作为今年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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