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署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各关部门:

现将《阿拉善盟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阿拉善盟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活动用房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17〕7号)和《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办公厅、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阿党办发〔2011〕24号)精神,切实推进全盟社区建设有序、稳步发展,提高城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全盟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活动用房建设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地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新型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延伸和拓展社区服务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以强化和促进社区组织建设为突破,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二、主要目标

各旗、区要继续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改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同时,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居民自治、便于资源整合的原则,优化社区布局,科学合理地确定社区规模。2011年末,90%的城镇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要达到300平米以上,到2012年年底,城镇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必须100%达到300平米以上。今后,凡是新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必须达到500平米以上(包括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0平米以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设计,除必要的办公用房外,普遍提倡设置适度规模的办事大厅,集中承担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各项功能,并考虑多功能、多形式的文体活动场所和托老照料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用房等;到2015年50%的社区要建150平米的社区托老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即:从2011年开始,每年至少有10%的社区要完成150平米的社区托老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

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已达到300平米以上的社区,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推行以"一个中心(服务中心),两个服务站(文化服务站、卫生服务站)“为重点的多功能服务模式。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救助、文化体育、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全方位的保障服务。

三、各旗(区)目标任务

(一)阿左旗32社区有13个未达到300平米以上。即:额鲁特路街道办事处柳树沟社区、园林社区,南环路街道办事处梅桂苑社区,王府街街道办事处王府街社区、腾格里路社区,吉兰泰镇乌兰布和社区、银湖社区、育才社区,巴润别立镇巴音扎木社区,宗别立镇新苑社区、矿苑社区、乌兰社区,敖伦布拉格镇富林社区。

按照2011年90%、2012年100%的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要达到300平米以上的要求,2011年阿左旗必须完成10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2012年完成其余3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

(二)阿右旗9个社区有7个未达到300平米以上。即:额肯呼都格镇阳光社区、长山社区、泰隆社区、满达社区,雅布赖镇金凤社区、兴雅社区、巴音诺尔社区。

按照2011年90%、2012年100%的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要达到300平米以上的要求,2011年阿右旗必须完成6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2012年完成其余1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

(三)额济纳旗9个社区有6个未达到300平米以上(包括东风镇3个社区,黑鹰山镇1个社区)。即:达来呼布镇居延路社区、赛汉陶来社区、黑鹰山镇楚伦呼都格社区、东风镇3个社区。

按照2011年90%、2012年100%的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要达到300平米以上的要求,2011年额济纳旗必须完成3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到2012年,通过协调在东风镇建立社区等措施完成其余3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

(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2个社区全部达到了300平米以上,2011至2012年,要进一步完善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同时,2011年要完成1个社区托老中心(日间照料)建设任务,2012年再建成1个社区托老中心(日间照料)。

(五)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1个社区未达到300平米。即:嘉尔嘎勒赛汉镇孪井社区。2011年要完成500平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包括150平米的社区托老中心)建设任务。

四、资金来源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各旗、区当地政府自行解决,要积极采取开发商配建、共驻共建、吸纳社会资金、整合公共资源等多元化的投入方式,保证社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盟行署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地给予补助或奖励。全盟27个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未达标,要完成500平米办公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预计需建设资金2100万元,按照盟、旗2:8比例匹配的原则,2011年至2012年,盟财政共安排"以奖代补"补助资金420万元,其中2011年320万元,2012年1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各旗、区财政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各旗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共同推动社区建设发展的整体合力。盟委、行署将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作为对旗、区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盟委、行署督查室要加强对各旗、区社区建设情况的督查,确保社区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保障机制。

各旗区要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盟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地给予补助或奖励。同时,各旗区要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年度计划,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稳定的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和财政年度预算制度,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年度建设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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