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2011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的关键之年,做好督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自治区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和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确定全市今年督查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今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能,创新督查工作思路,以《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包府发〔2011〕35号)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为工作重心,加大督查和反馈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决策督查工作

决策督查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有关要求做好9方面88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围绕工业经济方面,重点做好323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稀土资源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等6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围绕第三产业方面,重点做好387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物流基地、升级改造集贸市场等5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围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重点做好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17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抓好“菜篮子”工程等10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围绕改革开放方面,重点做好严格预算管理、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10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围绕城市建设管理方面,重点做好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商务中心和新都市区建设、158个城建项目等15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围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重点做好减排、启动“三片两线”规划整治、重点企业废水综合治理工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15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围绕社会事业发展方面,重点做好职业教育、校安工程、办好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等8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增收、城镇就业、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等14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重点做好信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5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二是做好市长关注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

(二)专项督查工作

专项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抓好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二是抓好中央、自治区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人民群众办的20件32项好事实事的督查落实。四是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筹备等工作的督查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要高度重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要求,更加注重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解决率和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理形式,着重抓好交办、走访、协调、督办等环节,努力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积极认真地开展办理工作。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议、提案,由主要领导牵头,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督办会议等形式,适时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共同办理,实现“开门办理”。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专题督查,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热线和“市长信箱”工作

加强对政府热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定,做到耐心接听、认真受理、及时交办、强化落实、及时反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率。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把加强督查工作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来抓,建立健全政务督查组织领导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行政不作为现象,务必做到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把工作落实中的各种情况掌握清楚,了解透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注重时效,及时反馈。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包府发〔2011〕35号)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严格按照上报时限要求,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及时、准确向市政府督查室反馈本地区、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每季度报送一次,年内报送4次。市长关注重点工作每月报送一次,年内报送12次。要高度重视专项督查,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批示,有关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反馈贯彻落实情况,反馈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要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好事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每月报送一次,对于有难度的项目或实施过程中有问题的项目可随时报送。

(三)加强调研,促进督查落实。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经常深入工作一线,采取实地查看、走访了解、会议座谈、现场办公等形式,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准确掌握最新动态,对督查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在决策时参考,当好参谋助手。年内撰写调研报告1—2篇,及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将根据重点工作的阶段性特点,适时深入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工作,力求将工作的最真实情况反馈市领导,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地区、部门和单位报送督查专报、调研报告、承担市政府主要工作、好事实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的数量、质量、时效性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评比,每半年通报一次。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关于批转市经贸委遵义市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