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采取的节能预警调控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文号:同政发【2010】166号
颁布日期:2010-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采取的节能预警调控措施的通知

同政发【2010】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同煤集团:

今年上半年,在能源原材料市场进一步回暖的拉动下,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呈迅猛增长态势,特别是电力、冶金、建材三个行业用电量分别增长55.16%、91.13%、72.7%,导致全市万元GDP电耗增长7.6%,万元GDP能耗增长1%,给顺利完成全年省下万元GDP能耗下降5.1%的目标任务带来巨大的困难和压力。

针对上半年节能降耗出现的严峻局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丰立祥在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明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以赴,必须确保今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市长耿彦波在有关情况汇报中批示,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安排市经委、市统计局认真分析原因,并安排立即召开了电力、冶金、建材三个行业重点能耗企业的有关通气会。为此,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上半年县区的实际完成,特下发后五个月采取的节能主要措施办法及上半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差的七个县区及同煤集团启动节能调控预警方案的通知书:

一、后五个月采取的主要措施办法:

(一)主要火力发电企业安排部分机组停运检修。后五个月,大同二电厂(含二期、三期)、同煤塔山电厂、大唐国际云冈热电公司部分机组检修计划安排如下:

8月~12月大同二电厂等三户电力企业安排机组检修计划表

(二)冶金行业主要生产企业实施停(限)产措施。后五个月,分县区冶金行业停(限)产计划安排如下:

8月~12月冶金行业节电计划表

(三)建材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停(限)产措施。后五个月,分县区建材行业停(限)产计划安排如下:

8月~12月建材行业节电计划表

二、下达南郊区等八个县区单位确保完成节能目标通知书(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政府、同煤集团接到文件后,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好组织落实。

1、同煤集团涉及企业(塔山电厂、钢厂)的节能目标完成由市经委负责具体安排落实。

2、其余涉及的电力企业、冶金和建材企业均由各县区政府按照确保三、四季度目标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3、市节能办、市统计局、市节能监测监控中心、市节能监察支队要会同市供电分公司负责后五个月对列入预警调控企业和县区电量完成的逐月监控跟踪,要做到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并对照调控效果适时进行调整,年底进行总的算帐考核。

4、市政府将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全面参与此项工作的督查,并将各县区及同煤集团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汇报给市人大、市政协。

5、未下达通知书的县区也要对照年度节能目标和上半年完成情况,不能有丝毫松懈,确保全年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下达南郊区、新荣区、大同县、浑源县、

灵丘县、天镇县、阳高县、同煤集团

确保三季度节能目标完成的通知书

南郊区、同煤集团等八个单位:

上半年你单位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同比均有不同程度增长,现根据6月11日市节能领导组联席会议精神,从本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你单位要立即启动节能调控预警方案,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到三季度末,确保完成表格所列万元GDP电耗与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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