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忻政发〔20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2014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确保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要求:
一要细化责任。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和各协同配合单位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具体责任人。
二要统筹推进。各协同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落实配合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分解方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预期目标做好本职工作。
三要及时报告。各牵头责任单位每月月底前向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报告工作进度,6月和12月底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总结。
四要强化督查。市政府办公厅将对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要强化问责。市政府办公厅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3日
2014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
为圆满完成2014年政府系统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现将2014年重点工作及涉及多个部门和县(市、区)的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郑连生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落实的工作。
1.深入开展政府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府系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人民信赖的法治政府、为民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
2.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支持市政协履行职能,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使政府工作严格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进行。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
3.加快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4.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认真落实全市政府系统工作人员“五章约法”。
5.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6.牢固树立“产业第一、项目至上、企业为重”的理念,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
(二)市监察局牵头的工作。
7.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加快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8.加强行政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
9.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坚决整治政府机关“庸、懒、散”现象。
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三)市审计局牵头的工作。
10.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四)市编办牵头的工作。
11.进一步简政放权,认真做好审批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坚持“接”、“放”、“管”结合,搞好指导监督,继续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12.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公布市级政府行政审批目录,提高行政效率。
13.完善政府机构职能配置,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14.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编制管理,确保全市事业编制总额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
15.积极稳妥地推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坚决防止以改革为名把不符合规定的事业单位纳入财政供养范围。
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二、董一兵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16.确保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1%的目标任务。
17.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开源节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严格管理,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8.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
19.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集中采购制度,加大向社会购买事务性服务力度。
20.认真落实清费立税改革,严格矿产资源规费集中征收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任何企业拉赞助、搞摊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金融办牵头的工作。
21.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大力发展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定期组织银企现场对接,设立融资服务电子平台。做好企业上市工作。
23.发挥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助保贷”项目全覆盖,力争贷款企业达到100户以上,贷款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
24.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为金融资本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人行忻州市支行、忻州银监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25.确保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的目标任务。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
26.开展“转型综改攻坚年”活动,认真落实转型综改三年实施方案和2014年行动计划,在抓好“四个重大”上下功夫,推进20项重大改革、30个重大事项、30个重大项目、3项重大课题。
27.加快建设“三个门户”、打造“三个集散地”、发展“六大经济板块”;切实提升“一园六企”建设水平;认真做好“三县、两园、一县一企”等综改试点工作,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8.抓紧完成煤电园区规划,全力争取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加快推进河保偏、原宁静煤电基地建设。
29.安排省、市两级重点工程471项,年内计划完成投资729亿元。
30.完工大西客专忻州段,加快大神、繁五高速公路建设。
31.开工建设华润宁武、忻州广宇等两个电厂项目,加快神华国能二期2×66万千瓦、河曲电厂三期2×10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
32.加速推进阳方口煤炭洁净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力争煤制烯烃项目及早入园。
33.加快准池、准朔沿线集运站建设,推动煤炭运销产业稳定发展。
34.加快同德氧化铝项目建设,启动信发氢氧化铝项目。加快新石焦化200万吨焦炭及化产品回收项目。
35.加快久力尾矿砂制肥料、制微晶石项目建设,完善山西泰达等水泥项目手续。
36.加快推进忻州开发区忻通刮板机、美新液压支架和采煤机项目,带动煤机装备和维修基地建设。
37.对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实行三级分类考核,发挥好考核导向作用,增强考核的科学性。
38.继续开展项目观摩,不断引深项目建设攻坚战。
39.加快定襄永旺物流园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综改办、市项目预审中心、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国土局、市农委、市煤炭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商务局牵头的工作。
40.确保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的目标任务。
41.创新开发区和各类园区管理体制,积极发展“飞地经济”,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
42.加快融入太原都市圈、晋陕蒙金三角、环渤海经济圈,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东三省等地区的合作。
43.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在引进国内国际500强企业上取得新突破。
44.加快“15分钟便民商圈”建设,推进农超对接,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降低流通成本。
45.支持忻州经济开发区扩区,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激发内部活力,吸引外来投资,培育支柱产业,搞好示范引领。
46.推进繁峙砂河航空产业园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勘测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工商局牵头的工作。
47.规范消费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48.推进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实行企业年检改年报和先照后证,为各类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市物价局牵头的工作。
49.确保完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的目标任务。
50.着力稳定市场物价,努力保障群众生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五台山机场有限公司牵头的工作。
51.加快五台山机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定襄县人民政府。
三、王士桦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农委牵头的工作。
52.确保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的目标任务。
53.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完善“337”工程支持政策,培育10大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培育国家级、省级农产品知名品牌,新增认证“三品”50个以上。完善8个省级“一县一业”项目县建设。打造10个蔬菜标准示范园,改造1000座老旧温室大棚,提高设施农业效益。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省级30家、市级50家、县级80家。加快发展订单农业,推动诚信经营,不断完善“公司+基地+农户”机制。
54.加快羊产业的发展,市财政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激励养羊业发展,重点支持良繁体系、规模养殖、疫病防控、饲草产业、屠宰加工、市场体系建设和籽粒苋种植推广,力争全年羊饲养量达到700万只以上。
55.改造中低产田24万亩,建设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50个。
56.“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1000个,推动忻定原甜糯玉米、静乐藜麦、神池胡麻等地方特色农业规模化。
57.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成一批农业源减排试点。
58.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制、纠纷调处机制、风险保障机制,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59.扩大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防范农业风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60.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
61.加快牧马河等灌区节水改造和“一村一井”项目建设,完成14座中小型水库专项应急除险加固工程,做好小型水库更新建设,新解决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城区西部防洪设施建设。
62.按照政府许可、市场运作、群众自主、形成合力的原则,创新城市供水等公共产品服务机制,激发各方面参与城市建设的活力。
63.抓好山西大水网忻州项目区建设。
64.完善水务集团法人治理机构。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林业局牵头的工作。
65.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年”活动,以城区、县城、风景区、旅游点、国省通道为重点,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今年完成营造林66.89万亩,力争2年内完成营造林130万亩。
66.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流转等配套措施。
67.抢抓政策机遇,加大京津风沙源治理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忻州公路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扶贫办牵头的工作。
68.加快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以选定的15个项目为示范,引导各类企业投身产业扶贫。
69.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抓住采煤沉陷区治理新机遇,加快移民搬迁,全年新增搬迁3万人。
70.完善移民小区配套设施,切实提高移民小区的入住率。
71.改进扶贫方式,统筹片区开发、整村推进、教育培训等工作,实施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质量。全年减少贫困人口9万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72.确保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左右、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的目标任务。
73.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74.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人群的就业工作;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加强政府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落实就业援助措施,提高就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帮助困难人员就业。
75.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76.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的覆盖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77.严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
78.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抓好实训基地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市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79.加快提升五台山、芦芽山、雁门关、老牛湾等景区水平,积极打造顿村—奇村—汤头—云中河景区温泉休闲度假养生旅游集散地,促进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80.推动温泉休闲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适应消费需求的新型服务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和忻府区、定襄县、五台县、原平市、代县、宁武县、偏关县人民政府。
四、王月娥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卫生局牵头的工作。
81.巩固和发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确保市人民医院投入运行,启动市儿童医院和早教中心建设。
82.加强全科医生培养,鼓励社会办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83.启动城区创卫前期工作;展开5县4镇创卫工作,确保到2015年实现县城和重点镇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全覆盖;推动6县5镇全国卫生城镇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创卫成果。
84.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人口计生委牵头的工作。
85.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孩政策。
86.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的工作。
87.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建设食品全过程、全节点、全方位监控体系,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体育局牵头的工作。
88.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发展,努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地震局牵头的工作。
89.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市残联牵头的工作。
90.建立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王月娥副市长、陈义青部长共同负责的工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的工作。
91.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92.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组织好“周末大戏台”、“乡村大舞台”等文化活动,实施好“送戏下乡”和“文化惠民”工程。
93.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广告会展、数字动漫等新兴产业,扶持发展移动多媒体、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潜力产业,打造一批骨干文化企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梁洁常委负责的工作
(一)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
94.坚持以提升促转化,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更多的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教育局牵头的工作。
95.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96.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15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改造30所农村幼儿园。
97.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年度目标。
98.启动忻州一中北校区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99.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抓好实训基地建设。
10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充实农村教师队伍,落实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101.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102.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5元、22元。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补助标准。
103.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104.推进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探索农村社区管理新模式。
105.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粮食局牵头的工作。
106.搞好粮食购销,解决好农民余粮出售问题,防止出现“卖粮难”。加强市县粮食储备管理,稳控市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张建平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经信委(国资委)牵头的工作。
107.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108.完善市县两级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预警和参谋作用,牢牢掌握经济工作主动权。
109.通过综合施策,确保全市万元GDP能耗指标按季度达进度、按要求完任务。
110.协助阳煤集团完善忻通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成钨丝厂、云河集团、云马焦化厂改制的后续工作,启动煤机厂、酒厂和玻璃瓶厂等企业改制工作。
111.继续实行用电量指标与GDP增长挂钩办法,加强重点工业企业节能监察,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煤炭、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112.完善市级能源消费数据库、能源消费量跨区域交易平台,推进企业能效对标。
113.深入开展社会节能,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和技术设备;强化建筑节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00万平方米。
114.提升原平循环经济示范区等10大市级工业园区建设水平。
115.以延伸促转化,开发上下游产品,延长产业链条,重点发展煤—电、煤—化、煤—焦—化、铁矿—铁精粉—钢(铸)、铝矿—氧化铝—铝型材等产业链,努力构建全产业链。
116.加快蓝天公司高效节能煤粉锅炉升级换代,支持蓝天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建设和同德化工申报国家级技术中心,扩大省、市级技术中心的覆盖面。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工作。
117.确保忻州汽车客运中心投入运营。
118.启动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
119.继续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乡公路改造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忻州公路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勘测局、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和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忻州公路分局牵头的工作。
120.继续推进国道108线神堂堡至砂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121.推进国道208线忻州城区改线工程,尽快形成城市路网西环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勘测局、市国土局和繁峙县、忻府区人民政府。
(四)市安监局牵头的工作。
122.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123.完善政府系统监管责任体系,坚持把政府监管责任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综合监管、部门监管、专门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全覆盖、全天候、立体化。
124.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确保各企业做到有安全生产机构,有专职安全人员,有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防控措施,经常性组织安全培训,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严格考核。
125.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形成层层关注、人人过问、互相监督、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
126.完善应急体系,做到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应急演练“三落实”。
127.严格控制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全面排查和识别各类危险源,落实管控责任,确保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128.严格全员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员工“知责、履责、尽责”活动,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身上、每个具体环节。
129.严格值班管理,落实值班要求,及时报告、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130.严格安全档案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记实档案,让一切言行都有迹可循,实行终身负责制。
131.坚持警示教育制度,推进安全警示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活动,真正使安全生产知识入心入脑。
132.坚持监督举报制度,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重视发挥和利用好网络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对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不作为现象进行举报,最大限度压缩事故隐患的空间。
133.坚持重奖重罚制度,重奖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重罚安全生产工作落后单位,通过重奖重罚,建立良好导向。
134.强化专项治理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消防、水库、学校、商场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35.强化从严问责,坚持关口前移,坚持全程公开,以铁的纪律抓好安全生产,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向稳定好转坚实迈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的工作。
136.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加快资源型企业转型项目建设,新培育中小微型企业1000个、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10个,新上转型发展项目100个。
137.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市煤炭局牵头的工作。
138.加速推进北辛窑等重点煤矿建设,同步规划洗煤厂项目,建设采选一体化千万吨级矿井。
139.抓紧提升煤炭生产、洗选能力,尽快达到批复产能。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和原平市、五台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人民政府。
八、武宪堂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的工作。
140.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13000户。
141.开展乡村清洁工程。
142.抓好城区道路管网配套和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新增绿地面积160万平方米。
143.大力推进城市棚户区集中连片改造,加快各县(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完成“百镇建设”13个示范镇建设任务。
144.深化“三项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建设,依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45.抓好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1.5万套,基本建成1.47万套。
146.完善数字城管平台,提升城市管理科技水平。
147.按照政府许可、市场运作、群众自主、形成合力的原则,创新城市供热、供气等公共产品服务机制,激发各方面参与城市建设的活力。
148.加快推进城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
149.加快推进城区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勘测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150.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151.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突出抓好燃煤电厂、水泥企业烟气脱硝等环保设施改造,严格控制区域排污总量。
15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行联防联控,统筹推进扬尘面源控制、燃煤锅炉除尘改造、黄标车淘汰、车用油升级、清洁能源替代等治理工作。
153.扎实开展忻州城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重点治理城中村、营业性门店等污染源,确保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154.启动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155.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采空区、沉陷区、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
156.加强汾河、滹沱河、峨河周边区域排污管理,开展静乐县东碾河等5条中小河流治理,确保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157.加快市级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健全监测网络,搞好PM2.5监测发布。
158.保持高压治污态势,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有案必查、违法必处,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和环境事件。
159.加快推进城区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160.扎实推进各县(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国土局牵头的工作。
161.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162.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完成耕地开发年度任务。
163.深化“三项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行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勘测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规划勘测局牵头的工作。
164.认真落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意见,按照大雁型城镇体系格局,加快“一区四群”城镇体系建设。
165.实施大县城战略,推动县城、集镇、中心村协调发展。
166.坚持“五规合一”,把产业规划放在突出位置,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167.坚决维护规划权威,确保一切建设行为在规划内进行。
168.加强各县(市)规划委员会建设,提高县城规划水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169.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落实我省放宽市区、县城和建制镇落户条件要求,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不断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170.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推进社区戒毒机制建设。
17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防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忻州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忻州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与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负责的工作。
172.完成“8+22”道路建设与改造工程。
(七)忻州城区“五馆一院”建设工程领导组负责的工作。
173.加快“五馆一院”建设,早日投入使用。
(八)云中河景区建设指挥部负责的工作。
174.做好四条特色街建设工作。
175.确保云中河景区“五一”节开放。
(九)忻府区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176.抓好城中村改造试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勘测局、市国土局。
九、郭宝厚秘书长负责的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177.深化政务公开。
178.加强应急管理,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179.不断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