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阳政办发〔2013〕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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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十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9日
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十条措施
为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研究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商家诚实守信,薄利多销,稳定经营,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营造持续健康市场秩序和环境。
二、从2013年11月26日起,市物价局要加强对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每天对华龙超市连锁集团主要门店、沃尔玛超市、天利超市、新世隆超市、西河滩菜市场、新泉桥农贸市场、市粮油公司等所经营的粮、油、大米、生肉、鲜蛋、大白菜、西红柿、黄瓜、青椒、胡萝卜、白萝卜、大葱、土豆、芹菜、葱头等监测品种进行实时采价,并在阳泉日报、广播电视电台、政府网站及时进行播报,以引导消费。
当监测的粮、油、肉、蛋价格超过市场平均价10%、蔬菜价格超过市场平均价格20%时,物价部门要及时预警。
三、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对重点超市和市场要进行连续跟踪和检查,对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的价格举报。
四、从2013年12月1日起,启动政府惠民蔬菜供应制度。重点选择市华龙超市连锁集团、市蔬菜公司的蔬菜直销车,设立1元以下菜价专柜,每七天确定4-6种大路菜,明码标价销售。具体品种由市物价局根据市场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五、继续推进和完善农超、产销、进销环节对接,大力开展直销配送工作。本地品牌产品“三虎”牌面粉和“云阁”牌肉品在华龙超市连锁集团设立直销点,开展直供到点活动。
六、市商务部门要认真做好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调运储备投放工作,加强应急保障。为应对气候变化,市蔬菜公司和华龙超市连锁集团要提前做好冬春蔬菜的储备工作,蔬菜公司储备100万公斤,华龙超市连锁集团储备50万公斤,确保5-7天的市场应急需求。
七、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重点扶持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结合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对主要流通环节进行补贴,大力扶持蔬菜副食品基地建设,努力提高本地产品供给能力。
八、要进一步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实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九、要强化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大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改善供应、稳定价格、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在主要媒体每日公布各大商场主要蔬菜价格,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十、坚持部门联动。物价部门牵头做好稳定物价工作预案,交通、交警部门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通道畅通,城管部门为居民集中区设立蔬菜直销车(点)提供便利,气象部门做好天气预报、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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