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8日
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持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确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和“两会”期间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全市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
二、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对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县(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3.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对已建立综治平台的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尚未建立综治平台的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今年5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
4.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县(区)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班前消防会议制度,全面建立消防电气安全检测制度,集中整治占用、封闭、堵塞消防通道,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停产停工作业等措施进行整治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执行,从严处罚。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实地熟悉演练。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部队要认真研究冬春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六熟悉”和实战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防护排烟装备实际测试工作,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
2.改进训练方式方法。要广泛开展冬春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官兵体能和攻坚班组实战技能。消防支队要加快完善各类训练设施,全面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人员装备实际,完善实战训练操法和等级作战力量编成,进一步规范建筑内攻、危化品处置等灭火救援行动程序和安全硬性要求,切实提高部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3.做好战勤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水源调查测试工作,加强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市公安消防支队要组织装备巡查组对所有执勤中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装备技术检查、整改工作,每月组织对所属消防执勤中队开展装备巡检。积极开展装备抢修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4.严格落实战备要求。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公安消防部队要视情提高执勤战备等级,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提升初战指挥层次,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调集充足的警力和装备,指挥员要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参战官兵自身安全。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各县(区)针对冬春季火灾防范特点,结合“119”消防日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单位专项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利用已经建立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春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机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特别是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的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消安委要制定考评奖惩措施,对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市公安消防支队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编发简报等调度指挥工作。将每月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将制订的防控工作方案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3日前,报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年度达标验收情况,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常海军
联系电话:0353-2131916186353535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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