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志性产业项目建设规划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志性产业项目建设规划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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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志性产业项目建设规划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经济发展良好势头关键的一年。为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尽快实现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提出2012年全市“标志性产业项目建设规划”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实施意见。
一、“两个规划”的基本内涵与目标任务
标志性产业项目规划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面向市场,以大项目为支撑,为我市不断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壮大经济实力而采取的重要举措。2012年标志性产业项目是指当年新上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不包括现有企业的扩能项目。全市2012年规划新上36个项目,总投资180亿元以上。
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是指全市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本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和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的发展基础和职责定位,将“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标志性产业项目目标任务:盐湖、永济、河津、闻喜、空港开发区、运城开发区至少新上2个5亿元以上的项目;其余9个县和风陵渡、绛县开发区及盐湖工业园至少新上1个5亿元以上的项目;市农委、市旅游局、市中小企业局至少新引进1个5亿元以上的项目;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至少新引进2个5亿元以上的项目;市招商局至少要招商3个5亿元以上的项目。市直单位引进的项目不能与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自己承担的任务重复计算。
中小企业发展目标任务:盐湖区今年新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少于5户,河津市不少于4户,永济、闻喜、临猗不少于3户,稷山、新绛、万荣、芮城不少于2户,绛县、垣曲、夏县、平陆不少于1户。每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为绝对净增户数。
二、“两个规划”的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2012年标志性产业项目和2012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
(二)认定标准
1.标志性产业项目
(1)规模认定:单个项目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或2个、3个项目的总投资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的项目。
(2)性质认定:标志性产业项目是指当年新建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不包括基础设施类和社会事业类项目。
(3)进度认定:项目的进度,必须是达到完成了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及开工前的各项前期工作,当年完成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有明显的工程形象进度,形成一定的实物工作量。
2.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概念:是指本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2)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是以2011年12月底企业户数为基数,2012年实有企业户数减去2011年12月底企业户数而得。
(3)规模以上工业新增企业标准:新建投产,由规模以下成长为规模以上,改制、改换企业名称或法人代码,由多个企业重组为一个企业,由一个企业拆分成多个企业,恢复生产企业,由非工业企业转为工业企业,外地迁入,由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单位等。对于本年内新建投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应及时将企业各项投产验收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县(市、区)中小企业发展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审定。
(三)评分标准
1.标志性产业项目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标志性产业项目任务赋分。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按赋分标准计分。超额完成当年标志性产业项目任务的按附加分计算细则进行加分。
附加分计算细则:
(1)以标志性产业项目投资规模进行加分:单个项目总投资达到10亿元的项目加赋分标准5%的分值,总投资每增加10亿元加赋分标准5%的分值。
(2)以标志性产业项目的个数进行加分:以各自的任务为基数,多完成1个标志性产业项目加赋分标准5%的分值。
(3)以标志性产业项目当年施工进度进行加分:单个项目本年度完成投资达到3亿元的加赋分标准5%的分值,完成额每增加1亿元加赋分标准5%的分值。
(4)以标志性产业项目的建设性质进行加分:本年度在我市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当年新上的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的,每增加一项加赋分标准5%的分值。
各项累计加分分值不能超过赋分标准的30%。
没有完成标志性产业项目任务的,市政府将视情况在考核总分值中予以扣分。
2.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照《运城市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方案》对确定的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指标考核给分。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按基础分给分。每超额完成1户企业加0.2分;为鼓励招商引资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对当年新建投产达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按赋分标准给分外,每户再加0.1分。但合计加分不得超过基础分的50%。对完不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的,减去目标任务户数所对应赋分标准给分比例的分值。
(四)考核审查材料
1.标志性产业项目:①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能印证该项目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的相关手续;②项目开工报告批复文件或施工许可证,或能印证该项目属于今年新开工的相关手续;③项目完成投资的相关证明,如购置凭据等;④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工程设计图纸说明;⑤工地现场的工程形象进度图片。
2.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①项目立项批复文件;②环评批复文件和相关手续;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企业销售收入有关台帐以及统计月报表。⑤新建投产达效企业开工和试产投产验收相关资料。⑥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情况登记表。
三、实施“两个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科学谋划
市、县两级政府要把“两个规划”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起来,作为做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的总抓手,列入年度发展工作计划。要成立“两个规划”推进领导组和办公室。市里标志性产业项目推进领导组由副市长王健康负责,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领导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建忠负责,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有关部门参加,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两个规划”顺利实施。
(二)创新机制,招商引资
要抓住国内外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契机,积极搭建招商平台,创新招商方式,突出以商招商,以企招商,以产业招商,积极吸纳一批好项目、大项目落户运城。积极组织引导和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引进先进技术、项目、资金和人才,促进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三)科技创新,政策扶持
实施“两个规划”,必须将科技创新贯穿始终。按照国家、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围绕培育五个产业集群,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开发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强产学研结合和资源整合,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全面实施品牌战略,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申请保护商标专用权。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申请保护商标专用权。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向科研设计、信息咨询、现代物流等生产性的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评
今年,市政府继续把“两个规划”作为考核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市“两个规划”推进领导组要强化协调,加大引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对项目的数量、进度、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评,对中小企业发展速度、产值效益,特别是对新增GDP和新增财政收入等方面指标,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验收、年底总考评。要通过对“两个规划”的考核,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之间形成比新上项目多少,比企业成长快慢,比经济增量大小的浓厚氛围,为完成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任务、实现“四基地一中心”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