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森林防火暨春耕春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森林防火暨春耕春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森林防火暨春耕春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3〕1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森林防火暨春耕春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3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省政府前大楼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县、区设分会场。
二、会议内容
安排部署当前全省森林防火和春耕春灌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省安监局负责同志。邀请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派记者参会并组织报道。
(二)市、县、区分会场:各市、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县(区)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安监局负责同志。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政府通知所辖县(市、区)政府并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二)请将省级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和各设区市政府参会领导名单,于3月18日(星期一)12时前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宋凌鹏;电话:(029)88652944;传真:(029)88627141。
附件: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6日
附件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减灾办)、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政府新闻办、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安铁路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军区、武警陕西省总队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