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0〕197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周密安排部署
入冬以来,我市长达两个多月无有效降雨,干旱、高温,且大风天气多,尤其是11月中旬以来,气温偏高、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据省气象台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我市七县区森林火险等级均处于高度危险和极度危险。近期以来,商州、丹凤、山阳、镇安等县区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12月8日,安康市汉滨区森林火灾烧至我市镇安县达仁镇,又一次为我市森林防火敲响了警钟。各县区政府和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关注森林防火工作,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务必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针对严峻形势和工作薄弱环节再安排、再部署,完善和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责任。
二、坚持预防为主,严格火源管控
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实战演练,提高干部群众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和能力。要扎实组织开展冬季森林防火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尤其要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林区和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地区深入开展巡查巡护,全面开展拉网式清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对城市周边锻炼人群集中的林区、国省道路两旁、城镇周围、旅游景点及乡镇、县区交界之处等重点部位的入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增派检查人员,严格检查,严禁带火进山、入林。县区政府要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对必需的生产用火,实行严格监管,严格落实保安措施和责任,严防跑火、漏火酿成火灾。要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重点特殊群体监管责任,防止燃放烟火爆竹、烧纸点香和玩火弄火引发火灾;对林区居民用火要严加管控,严防“家火”上山。组织森林公安、林政执法和乡镇干部严格查处林区野外违章用火,切实严防严管严控,全面堵塞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三、落实应急预案,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准备
各县区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健全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检修保养好扑火机具装备,切实做到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发生森林火灾时,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指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努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及年老体弱人员上山扑火。对山势陡峭、地形复杂、风势过大的山林火,应采取开挖隔离带或迂回作战灭火,严禁强制消防队员正面硬攻或夜间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全方位加大对辖区内森林火情的监测预警。严格执行昼夜24小时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火灾归口报告制度。火情发生后,县区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的同时必须同时报告市政府,可采取续报的办法,务必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规范。严禁以任何借口瞒报、迟报森林火灾火情。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要依照《商洛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领导,严明工作纪律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领导和成员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认真分析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全面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有针对性地再添措施,并检查落实到位。县区政府主管森林防火的领导和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境外出的,必须按程序向市政府和市林业主管部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务必及时赶赴现场,靠前科学指挥,坚持以人为本,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把火灾损失减控到最低限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部门分工负责制,及时深入包抓县区单位检查督促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