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地区审计局《2010年喀什地区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10] 49号
颁布日期:2010-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地区审计局《2010年喀什地区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行署同意地区审计局编制的《2010年喀什地区审计项目计划》,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2010年喀什地区审计项目计划

2010年,喀什地区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及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审计工作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促进中央、自治区及喀什地区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积极推进体制制度创新、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总体思路,审计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是“把握宏观,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整体推进,强化措施,提高水平”。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重点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地方金融机构等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质量,讲求实效。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的分析、研究,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的质量,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从喀什地区实际出发,根据地委、行署要求和自治区审计厅统一项目的安排,2010年喀什地区审计项目计划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以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为目标,重点检查财政部门的预算安排、收支核算、资金分配使用、非税性收入管理、中央和自治区专项及转移支付、各项财政改革的推进和实施等情况,促进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地区审计局负责实施。

2.地区2009年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重点审计地税部门税收征管、税收减免审批及落实情况,揭露和纠正有税不征、缓征、延压税款等突出问题,促进各级税务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由地区审计局负责实施。

3.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以规范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检查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非税性收入、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及处置、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及结余等情况,促进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由地区审计局负责实施,对民政局、林业局、第一人民医院、六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校、计生委等7个地直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要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

各县(市)审计局应按照各县(市)政府、人大的要求,及时向县(市)人民政府上报“审计结果报告”,代政府草拟“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中汇入上半年完成的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内容,有条件的县(市)还要包括建设项目概预算或竣工决算及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内容,并将两个报告以纸制文件和电子邮件一并报送地区审计局。

(二)财政决算审计

4.县(市)财政决算审计和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检查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通过审计,一方面促进县、乡财税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税政策,积极组织收入,有效控制支出,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另一方面,指导检查县(市)审计工作,促进县(市)审计局提高预算执行审计水平。地区审计局将对麦盖提县、英吉沙县进行财政决算审计,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审计局继续开展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5.使用学前“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该项目纳入地区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中央及自治区有关政策的落实,促进我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检查中央和自治区学前“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政策是否落实和执行,资金分配是否到位,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以及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由地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直接审计喀什卫校、莎车县、岳普湖县,同时组织其余十个县(市)进行“同级审”,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地区审计局。2010年5月10日前地区审计局完成汇总,并分别上报行署和审计厅派出审计一处。

6.救灾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该项目纳入地区预算执行审计。以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促进完善救灾资金分配机制为目标,重点关注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全面掌握和了解中央补助资金、自治区救灾资金使用、分配和下拨情况。揭露并纠正救灾资金使用分配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促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救灾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地区审计局将对英吉沙县、莎车县实施审计,于2010年5月中旬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审计厅计算机技术中心。

7.2009年度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该项目上半年完成的纳入地区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喀什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各项措施和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公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民生工程的立项和可研是否科学,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制度规定;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效。严肃查处纠正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规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由地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对莎车县、岳普湖县实行“上审下”,重点审计2009年重要农村公路及学校抗震加固工程项目。其他各县(市)审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完成此项审计调查工作。全年审计调查结果分两次汇总上报。各县(市)审计局上半年于2010年5月初汇总上报,地区审计局于2010年5月中旬前完成全地区上半年的汇总,并上报行署和审计厅派出审计五处;各县(市)审计局下半年于2010年10月中旬前完成上报工作,地区审计局于2010年10月底完成全地区全年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调查。以加快推进覆盖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为目标,揭露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能力不足,以及此项制度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参合农民保障水平与现实需求的差距,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落实新农保政策、建立健全新农保制度、推动新农保试点工作为目标,了解试点县新农保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及效果,以及与原有农保制度的衔接情况。揭露试点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新农保的特点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为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确保此项制度积极有效推进。

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以摸清县乡卫生医疗机构投入和管理现状,反映农村医疗体系及机构建设、经费管理和农民看病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县乡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重点调查和分析卫生医疗投入及经费保障情况、基本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地县财政投入卫生医疗机构设施建设管理情况。揭露有关部门和卫生医疗机构挤占、截留、坐支、隐瞒、转移专项资金等问题;调查各级财政投入陌生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建设管理情况,揭露项目建设及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议,为推进完善政策措施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审计厅的要求,以上三个项目审计要进行项目整合,由于麦盖提县是喀什地区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因此,地区审计局将对麦盖提县实施以上三项专项资金的审计。2010年7月底前完成并上报行署、审计厅社保审计处和派出审计四处。该项目纳入地区预算执行审计。

9.2008-2009年度土地出让金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土地征迁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以加强土地调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土资源部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和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以及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征迁补偿费征收和管理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土地审批和各项收入征收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从机制、体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维护国土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地区审计局将对巴楚县、叶城县实施审计,于2010年10月10日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审计厅农业资源环保审计处。

10.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全面了解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揭露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运行风险,促进地方政府规范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过度举债,偿债能力差的情况;政府统筹监管不力,为融资平台违规担保,加大财政风险的情况,提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保障财政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等方面的建议,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供服务。由地区审计局将组织12县(市)审计局完成,各县(市)审计局于2010年10月中旬前完成上报工作,地区审计局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审计厅财政审计处。

11.地区住房公积金专项资金审计。根据行署的安排,地区审计局社保经贸审计科对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检查住房公积金筹集、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审计住房公积金贷款及逾期贷款情况,促进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有效。由地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并上报行署。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12.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审计和审计调查。根据审计署2009年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安排和自治区审计厅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今年年初,地区审计局认真制定了投资审计和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进行的工作方案并已下发各县(市)。今年,各县(市)审计局都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将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并认真分析研究工程建设领域产生突出问题的原因和制度体制缺陷,提出审计建议,为实现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地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将对莎车县、岳普湖县实行“上审下”,重点审计重要农村公路及学校抗震加固工程项目。其他各县(市)审计局结合教育、卫生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同级审”。全年审计调查结果分两次汇总上报,各县(市)审计局上半年于2010年5月初汇总上报,地区审计局于2010年5月中旬前完成全地区上半年的汇总并上报行署和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局;各县(市)审计局下半年于2010年10月中旬汇总上报,地区审计局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地区全年的汇总上报工作。

13.建设项目概预算或竣工决算及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该项目上半年完成的纳入地区预算执行审计。以围绕喀什地委、行署的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作用为目标,重点关注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工作。地区审计局继续组织对全地区公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重点反映建设项目审批立项、资金到位和使用、招投标、竣工决算中违规审批、逃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挪用资金、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造价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地区审计局将对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和疏勒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同时,通过招标委托入围中介机构对全地区十个县(市)2007至2008年度一般农村公路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喀什地区西克尔水库、疏勒县卡塔苏盖提水库、岳普湖县铁力木水库、岳普湖县帕万水库、泽普县桑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和泽普县亚斯墩第一期应急防洪工程等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地区儿童福利院宿舍楼工程、地区卫生学校绿化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各县(市)审计局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

二、金融机构审计

14.农村信用社审计。以“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规范管理、促进发展”为目标,继续对尚未审计的县(市)农村信用社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分析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和经营绩效,揭露和查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揭示当前影响农村金融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地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将对莎车县、叶城县实施审计,组织疏勒县、伽师县和麦盖提县完成“同级审”。实施“同级审”的县审计局于2010年9月中旬前完成上报工作,2010年9月底前地区审计局完成汇总,并上报行署和审计厅金融审计处。

三、其他项目审计

15.经济责任审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的高度,提出要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今年,我们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目标,本着“稳步推进、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重要领导岗位的审计,要认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审计工作方法,积极建立健全审计评价体系,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利用,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经地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委托地区审计局对地区民政局、林业局、第一人民医院、喀什驻乌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中、卫校、发改委、计生委等9个地直单位领导干部和英吉沙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将地直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将英吉沙县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纳入财政决算审计项目,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审计局要按以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经联席会议制定好本县(市)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于2010年10月底前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上报地区审计局,地区审计局于2010年11月中旬前将全地区工作总结上报地委、行署、纪检监察、地委组织部和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

上述审计项目中,学前“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救灾专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土地出让金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土地征迁补偿费、地方政府债务、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农村信用社等10个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是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审计厅将对部分统一项目组织专项培训。统一印发审计工作方案,并进行检查。凡参加统一项目的各县(市)审计局务必按要求时间上报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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