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3〕1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吐鲁番地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

吐鲁番地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推动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57号)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在旅游、金融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提升服务质量。深化民生计量监管,围绕电子计价秤、热量表、商品量等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打假执法。(地区发改委牵头,地区经信委、环保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二、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开展“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区)创建,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地区农业局牵头,地区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等负责)

三、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质量监理,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及地区五大基地和九大产业链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针对风景名胜区护栏等基础设施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管工作。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地区质监局牵头,地区经信委、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国资委、安监局、旅游局等负责)

四、加强品牌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围绕地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深入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组织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支持各县(市)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加强引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品牌,培育服务业新疆品牌。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申报和保护工作。(地区质监局牵头,地区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旅游局等负责)

五、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交通及铁路产品、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吐鲁番葡萄、葡萄干农药残留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直报系统,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发布产品伤害预警信息。(地区卫生局牵头,地区经信委、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林业局等负责)

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查彻办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建材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葡萄酒、白酒等产品制售环节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制售行为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地区质监局牵头,地区经信委、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等负责)

七、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推行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及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开展先进制造业示范园区建设,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地区质监局牵头,地区经信委、国资委、工商局等负责)

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进白酒、葡萄酒、葡萄干、蔬菜、食用油、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地区发改委牵头,地区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食药局等负责)

九、开展质量知识宣传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会,鼓励各县(市)开展质量安全周、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吐鲁番地区质量兴吐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加快各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地区质监局牵头,地区宣传部及有关部门参加)

十、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各县(市)和地区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卫生、畜牧、环保、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局等部门、单位要开展本县(市)、本行业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并在2014年一季度向地区行署提交2013年度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地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地区质监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商务局、住建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旅游局等参加)

十一、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激励。加强各县(市)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指标,将质量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鼓励、指导各县(市)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地区质监局牵头,地委组织部和地区监察局、统计局等参加)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辖区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地区行署将对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本行动计划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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