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支持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的通知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支持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迪政办发〔2009〕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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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8-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支持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的通知
迪政办发〔2009〕12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工业信息化部于2009年1月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了第三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3G”)牌照,批复了3G运营所需的无线电频率资源,3G建设和运营全面启动。TD-SCDMA(以下简称“TD”)是3G的重要组成部分,TD技术标准是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通用的3G标准。根据省、州统一部署,为大力支持TD等3G产业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TD等3G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发展3G产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加快推进TD等3G产业发展,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积累自主研发经验,提升产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加快推进TD等3G产业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增加就业,有利于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我州数字宽带无线网络覆盖水平,提供流媒体业务、可视电话等多种业务,将为促进我州进入现代数字信息时代奠定基础。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支持,为加快TD等3G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大力支持,快速推进TD建设
(一)将TD网络建设纳入我州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应用TD网络技术。
(二)重点做好TD网络建设中涉及的无线电管理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频率政策,采取措施,优先满足TD网络建设所需的微波链路频率需求。加强无线电监测,清理频率使用情况,加大对违法使用频率、电台的查处力度,确保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充分、合理和有效利用。
(三)要积极协调运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在铁塔、杆路、管道等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中,大力支持TD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对于故意阻碍TD网络建设需要的铁塔、杆路、管道共建共享的,将对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
(四)有关部门要对TD网络建设的相关审批给予支持,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加快审批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要大力扶持TD发展的市场培育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部署,将TD相关产品和应用纳入政府采购扶持范围。
三、加强管理,合理规划,促进3G网络建设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3G网络建设和发展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或计划,认真落实国务院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推进3G网络建设。2009年4月,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无线电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无联〔2009〕1号),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将相关无线电通信设施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管理,加以保护。
(二)加大协调和监督力度,及时跟踪全州3G网络建设情况,促进3G技术在我州的推广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快的通信服务。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监督,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运营企业要认真做好3G网络规划建设,合理配置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址资源,依法依规建设网络。相关无线电通信设施的建设要符合城乡规划,适应无线电事业发展要求。坚持选址布局优化合理、站址资源统筹共享的原则,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工程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支持相关运营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社会中介和行业组织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3G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尊重科学、相信科学,消除少数群众对基站辐射的认识误区,共享通信技术发展成果。
(五)成立迪庆州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州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工作。各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落实组织机构,协助各运营企业在辖区内开展基站选址、协调及施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服务,指导帮助各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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