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省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省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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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0-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省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2〕12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予以公布。
各试点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强省建设的部署,制订和落实工业强县(市、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在组织保障、政策支撑、工作队伍、氛围营造等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推进措施;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业发展的主攻方向,着力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产业联盟主导型等“五型”企业,建设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以及创建智慧城市等方面实现率先突破、走在全省前列;坚持在发展现代工业中做强工业,确保规模效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两化”融合、资源节约等五方面主要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努力成为我省工业转型升级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支持力度,细化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宣传推广。各市政府要统筹各方资源,对工业强县(市、区)试点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每两年调整一次。
附件:全省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2日
附件
1.杭州市萧山区
2.杭州市余杭区
3.富阳市
4.宁波市镇海区
5.宁波市鄞州区
6.宁波市北仑区
7.余姚市
8.慈溪市
9.乐清市
10.长兴县
11.海宁市
12.桐乡市
13.绍兴县
14.诸暨市
15.上虞市
16.永康市
17.江山市
18.舟山市定海区
19.温岭市
20.青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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