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年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年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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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2-05-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年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市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市政府《2002年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及市政府第11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年主要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抓紧落实,并于5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年主要任务分解
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
1、在街道乡镇推行“政务超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区县、开发区推行“一站式服务”、“联合办公”;在市级政府部门推行“窗口服务”、“集中受理”等行之有效的办事方式,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单位。市政府开办“网上政务大厅”,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都要进“厅”办公,在“网上政务大厅”提供部门行政审批、审核、备案事项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等办理内容,并接收市民咨询和投诉。此项任务于6月份全面展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市计委、监察局)
2、改革《南京政报》发行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负责编辑发行;全市街道乡镇以上党政机关由征订改为送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自愿订阅的办法,满足社会各界对政报的需求。根据市政府赋予《南京政报》市人民政府公报职能的通知精神,7月份开始,凡不涉及机密的普发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除保留少量纸质文件存档外,均改由在《南京政报》及“中国南京”网站上公开发布,不再另发纸质文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协办单位:市法制办)
二、转变政府运作方式,规范行政行为。
3、继续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此项任务于7月份完成。同时,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区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凡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必须进行前置审查,并统一公布实施,否则为无效文件。(市法制办)
4、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既要砍审批,更要转职能;既要减少权,更要减少事”的思路,重点清理市级设定的审批项目。第二轮市级清理事项于6月形成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协办单位:市法制办)
5、继续清理各种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重点清理与行政机关没有真正脱钩的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收费。所有行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提供的任何资金、物质资助和福利事项。7月底完成清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
6、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批复要求,年内将有关城市管理领域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统一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协办单位:市市容局、工商局、规划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公安局)
三、加快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积极推进政事、政社分开。
7、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按照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的要求,分批开展对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年内完成3至5个事业单位的改革任务。(牵头单位:市编办,协办单位:市人事局、体改办)
8、积极推进政社分开。7月份提出我市行业协会改革及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10月份对现有的行业协会进行改革和调整,使带有行政职能的社团、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真正脱钩,培育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中介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市体改办,协办单位:市经委、工商局、民政局)
四、完善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监督。
9、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将各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查禁“小金库”、“账外账”,7月份开始清理各部门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年底前坚决取消各类多头开设的账户和“账外设账”。(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10、实行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7月份起在市财政局、人事局等7个行政单位进行试点,10月份起在市级预算行政单位全面推行,为今后统一政府各部门公务员待遇做好准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市编办、人事局)
11、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10万元以上的各类会议,一律实行政府会议采购。(市财政局)
12、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年内完成市级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加强对市级机关国有固定资产的统一监管。(牵头单位:市级机关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五、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
13、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制度,进一步推行土地挂牌交易,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协办单位:市监察局)
14、全面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制度,6月底前,制定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坚决制止和纠正规避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等现象。(牵头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监察局)
15、全面实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加大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的力度,盘活现有国有资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市经委)
六、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树立城市品牌形象。
16、以建立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和诚信中介组织为诚信主体,年内制订企业和个人联合诚信的有关管理规定或暂行办法;制订和完善财务、会计、统计、质量、工商、税务等信用评级办法;打破体制壁垒,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初步构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的诚信平台。(牵头单位:市体改办,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质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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