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
| 颁布单位:江苏省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1-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
关注民生、纾解民困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6年全市关注民生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的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城乡统筹,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利益和分配协调机制,进一步搞好社会救助,加大农村扶贫力度,全面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扎实办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做到既注重效率又注重公平,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增加城乡就业岗位
1、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通过加快发展多渠道开发、增加就业岗位,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实现就业的良性互动。全市全年采集就业岗位8万个以上,推荐就业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3000人,新增城镇就业2.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积极推动全民创业,鼓励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继续认真落实全民创业60条和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在发展中广开就业门路。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完善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强化协调,认真落实再就业援助的各项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各类失业人员和被征地无业农民就业。切实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使用管理。在全市广泛开展争创“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实施“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程。筹集使用好再就业资金,市直全年筹集再就业资金2700万元。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努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3、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以及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完善开放统一、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在搞好公共职介服务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介服务组织。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的步伐,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质量和层次,增加工资性收入在农民人均收入中的比重。大力开展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整合培训资源,建立灵活有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增强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实际能力。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5.5万人。
二、建立多层次城乡社会保险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协调发展
4、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社会化管理率95%以上。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续保和基金征缴工作,全市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4万人以上,失业保险扩面2万人,工伤、医疗保险覆盖率95%,完善生育保险支付管理办法。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政策、目标考核、两级共担的原则,上半年实现市区社会保险统筹。要完善征缴机制,加强监管,改革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流动人员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操作程序。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5、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44号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多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政策公开,明确操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搞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监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研究探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流转办法,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水平。认真搞好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和就业服务,努力提高被征地农民就业技台巨。
三、深化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努力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
6、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医保覆盖面。在加快全市所有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及其退休人员和国有、集体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劳动模范全部参加医保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外资和民营企业职工医保覆盖面。年末全市参保人数60万人以上,市区28万人以上。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市区建好8个社区服务中心,使人口覆盖率达78%,方便社区居民健康保健与就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全面启动农村社区卫生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医保、健康工程”,市区继续对离退休人员和劳动模范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2.5万人以上。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准入和管理制度,强化考核管理,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7、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不提高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的前提下,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结报网络,在突出大病补偿的同时,适当兼顾小病受益,增强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一批方便群众、价廉质优的村级卫生服务站,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落实监督制度,保证农民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为参保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85%以上。
8、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制度,搞好城区和江都市的试点。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救助对象。继续办好“慈济窗口”和“慈济医院”,改进完善救助办法,不断提高社会医疗救助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积极发挥职工医疗互助会的互济作用。以县(市、区)为主,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实施农村医疗救助。
9、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加强药品价格监管,不断完善药品招标办法,降低药品价格,保证药品质量。规范医疗收费,继续实行“药占比”上限控制,认真落实“三合理”诊疗规范,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医疗费用明示清单制度、收费票据统一监制管理制度和价格申报审批制度。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确保市区门诊平均费用零增长,住院费用增幅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继续开展医疗行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力度,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四、切实加强社会救(援)助,做好慈善、助残工作
10、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工作。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20元。确保城乡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应保尽保,切实做到动态条件下的应保尽保,完善分类施保办法。完善跟踪核查制度,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推动农村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加大资金落实力度,,建立低保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联动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以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和五保集中供养率为目标,健全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力争完成25家农村敬老院的改造,全市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45%。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户基本生活、医疗、住房、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社会救助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重视社会养老工作,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11、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向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提供法律援助。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城乡贫困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钝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12、搞好灾害救助工作。根据《扬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为主体,社会动员机制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性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做好冬令春荒救济工作,在城区开展“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
13、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开展助残工作。进一步拓宽慈善资金募集渠道,加强慈善捐助载体建设。依托慈善总会、社会捐助工作站、社区慈善超市等平台,以“5·19慈善一日捐”活动为契机,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逐步完善捐赠、接受、救助工作网络,加强捐赠资金和物品的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增强慈善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充分发挥公益性民间组织在社会互助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助医、助学、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动。继续做好助残工作,大力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对残疾人每月增发15%的保障金。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医疗康复等特殊服务,对贫困残疾人给予资助。
五、加快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14、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坚持住房市场化方向,通过调控土地价格,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持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相对稳定,不断提高群众居住水平。加强住宅市场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住宅质量、小区配套设施、物管服务等,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15、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办法。认真制订严格执行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对市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购房补贴,分层次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对城市低保对象、特困职工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标准的家庭,实行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并做到应保尽保。结合旧城改造,继续做好市直公房危房解危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新产生的危房及时得到改造。
16、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作用。从住房公积金的增值部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重点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执行公积金制度的覆盖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积金运营管理,增加收益,加大对购、租住房补贴发放的支持力度。制定支持困难群体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政策规定,推行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六、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
17、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切实抓好扶贫助学。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以“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为原则,进一步做好扶贫助学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即杂费全免,课本费全免,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残疾儿童少年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免收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属于孤儿的,实行免费教育。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努力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读书问题,在本市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学费减免50%或全免。努力搞好困难群体子女集群式教育帮扶,进一步扩大宏志班办学规模,确保宏志班办学质量。对考上大学的低保、特困家庭子女,通过政府补助、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综合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各学校应按规定比例在学费中足额提取助学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高等学校应进一步加大助学贷款工作力度,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获得助学贷款。多渠道筹措教育帮扶资金,建立扶贫助学基金,确保“两免一补”经费落到实处。继续实施多种形式的“一对一”助学活动。
七、深入实施农村扶贫工程,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18、把新一轮农村扶贫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帮助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三年农村帮扶任务70%以上的目标。全市全年“帮村扶户”投入扶持资金1600万元以上,其中市级帮扶部门(单位)投入扶持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加大扶持力度,把发展村级经济、落实稳定增收的项目摆上帮扶工作的突出位置,力争到年底每个被帮扶村都有1–2个增收项目,争取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使被帮扶村的村级经济年纯收入达8万元以上。全力筹措资金,着力搞好路、桥、自来水等群众生活设施的建设。充分发挥各帮扶部门(单位)的优势,帮助低收入农户通过劳务输出提高收入水平。
19、改善农村农民生活环境。统筹城乡建设,大力推进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和镇村环境,重点抓好1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新一轮建设农村、造福农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实事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农田水利、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等关系农民群众生活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速实施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的“三清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续建县乡公路122公里、新建146公里,新建乡到乡公路133公里,完成第一轮乡到村公路41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大中桥改造33座,做好第二轮农村公路规划工作。完成县乡河道清淤1450万方,120个全面小康创建村完成河道清淤1500万方,抓好家塘、家河的清淤。积极推进规模供水和区域供水,加大农村二次改水力度,完成农村15万人的二次改水任务。改造建设无害化农民户厕3万户,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50%的乡镇完成环境保护规划的制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每个县(市)各选择10—15个村作为县级试点;每个县(市、区)各推选1—2个在本地区具有推广意义的村作为市级试点
八、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
20、做好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让群众放心满意。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大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网络,肆立应急处理体系,强化食品全程监管和控制。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新建农产品检测中心,实施放心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律机制,做好种养殖、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100%建档管理。进一步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控制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保障工作。对消费量大的粮、肉、蔬菜、水果、乳、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加强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研究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控制措施,推广应用食品卫生监管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强化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
2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
22、采取切实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全面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深入实施畅通工程,科学组织城市交通,实现道路通行效率的改善与优化。全面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系数。全面整治路面行车秩序,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处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区城乡结合部主干道交叉路口增设42组红绿灯,增设路口视频监控,完善交通监控中心,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保障安全畅通。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为学生提供安全的道路交通条件和宁静的学习环境,让家长放心。
九、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人民生活质量
23、继续开展城市综合整治活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区整治4个以上老住宅小区和两条河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水源和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完成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西北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建成城市东、北两个公交客运配送中心,新增公交车辆100辆,公交线路6条,调整线路6条,公交线路向市郊乡镇延伸。翻建街巷40条,改造街巷路灯1000盏。统筹规划公厕,合理布局,提高管理水平,改建公厕20座以上。主次干道增设果壳箱600只。加快市区农贸市场和洗车场建设。在体育公园新建国家级全民健身广场,新增城市绿地100万平方米,新建小游园6个。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拆除市燃气总公司焦化厂,继续推进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拆除小型燃煤设施70台(套)。建设汤汪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十、高度重视职工维权工作,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
24、依法维护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明确各自职责,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非公企业劳动者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扩大覆盖面,强化督促检查,提高制度运行质量,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各类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事业单位集体合同(含工资协商专项合同)签约率要占建工会企业总数的90%,逐步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工资分配监督机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强化企业社会道德责任,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制订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开展评选“关心职工好经营者”活动。高度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确保外来工子女受教育权。
25、逐步完善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增长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所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以及本地区、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逐步增加劳动者工资。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依法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含工资协商专项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级群团组织,要把关注民生、认真做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乡责任,加强督查,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关注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情况、新问题,千方百计加以解决。各级党政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深厚感情,继续坚持和完善“走门串门,联系群众”制度;要深入开展“关爱在扬州”、“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在全社会开展捐赠活动中的示范表率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本《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1月4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