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审计局关于拱墅区200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发〔2006〕13号
颁布日期:2006-0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6〕13号

转发区审计局关于拱墅区200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审计局拟订的《拱墅区200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计划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拱墅区200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06年,全区审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继续贯彻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强专项审计调查,积极探索绩效审计路子,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依法审计能力,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在审计工作安排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进一步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科学合理安排审计任务,正确处理审计项目数量和审计质量的关系,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

2006年,全区计划安排33个审计项目,其中省定8个,市定2个(含财政同级审),区指令性计划14个,自定9个。具体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根据市审计局要求,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仍以促进国家、省市委及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及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和规范转移支付为目标,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不断规范财政管理,规范预算分配秩序,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4月底前完成。

今年外围审安排对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等单位实施审计。通过审计,了解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促使财政资金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3月15日前完成。

(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调查。根据审计厅要求,安排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调查的内容是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征收、减免、退库及使用情况。通过调查,掌握全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规模,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为更好地征收及使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提供宏观决策依据。4月底前完成。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区外经贸局、区司法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3个部门2005年的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外经贸局、区司法局、区委党校、区残联、区安监局等6个部门预算中的一个单位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督促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提高认识,严格遵守《预算法》和各项财经法规,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其中3个部门2005年的决算情况审计4月底前完成。6个部门抽审下半年完成。

二、行政事业审计

(一)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开展本级民政部门200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审计,全面了解民政系统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现状,摸清各项资金来源、支出和专款专用情况。4月20日前完成。

根据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要求,安排湖墅路旧城改造指挥部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审计,了解资金运作的全过程,促进内控制度的健全,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调查,评价其管理、标准、监督和绩效,促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月20日前完成。

(三)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调查,摸清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揭露存在的问题,评价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4月20日前完成。

(四)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开展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是财政部门基础教育经费的安排情况,教育主管部门基础教育经费的分配情况,学校基础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3月15日前完成。

(五)教育收费专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开展教育收费专项调查。重点检查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有无乱收费问题。3月15日前完成。

三、农业社保审计

(一)医院药品、医疗收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组织对医院药品、医疗收费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了解医院收费情况,检查并揭露药价虚高、乱收费现象。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区委区政府解决“看病难”问题提供决策依据。3月15日前完成。

(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通过审计,了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为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提供宏观决策依据。3月15日前完成。

四、企业审计

(一)旅游行业200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对旅游行业2005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通过审计,了解旅游行业的基本情况,摸清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性。4月底前完成。

(二)旅游发展资金专项调查。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对旅游发展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了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发现和揭示行业运行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形成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4月底前完成。

五、投资审计

继续按照省政府146号令和市政府193号令的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遵循“积极稳妥、稳步推进、注重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安排6个国家建设项目审计。通过审计,分析建设资金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财政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10月底前完成。

六、经济责任审计

继续贯彻执行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及《拱墅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坚持以财务收支为基础,经济责任为主线,提高客观公正评价能力,进一步规范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安排区商贸旅游局局长吕士荣等2名领导干部人大述职评议审计;根据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意见,安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泉根等5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安排米市巷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黄星明等3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通过审计,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着力提高我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其中人大述职评议审计在4月底前完成。其余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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