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县(市)区民政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8〕17号
颁布日期:2008-0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县(市)区民政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通政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走在江苏前列”的要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扎实推进城乡低保、优抚安置、村民自治、社区建设、民间组织、慈善救助等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照《南通市2007年度民政重点工作任务书》的要求,经考核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启东市、如皋市、崇川区“2007年度民政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授予通州市、如东县、港闸区“2007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实现南通全面小康、全面腾飞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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