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焦作市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焦作市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农村火灾上升势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农业厅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主线,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安全环境为目标,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快小城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和实施,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发挥农村自治组织作用,形成政府组织、群众自治、人人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市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市政府将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民政、农业、建设、规划、教育、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乡镇(办事处)、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区的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要建立健全三个义务消防组织。一是以各乡镇(办事处)的治安巡防队为依托,建立治安消防巡防队,一专多能,担负农村治安巡逻、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任务。二是以各村的民兵、党员、青年志愿者为队员,组成义务消防队,下设义务消防班(每个村民小组建立一个义务消防班),担负本村灭火救援和本村民小组范围内的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任务。三是充分发挥乡村民营企业内部义务消防组织作用,由乡镇或村统一组织起来,担负企业内部和周边消防安全任务。

(二)建立农村消防工作制度。要根据农村消防建设工作需要,制订农村消防工作“一项标准、四项职责、八项制度”,即: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农村消防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农村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安全职责、农村治安消防巡防队消防安全职责、农村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维护制度、重点季节重大节日防火检查制度、道路水源管理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各乡镇(办事处)、村也可根据需要,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标准、职责、制度和公约。

(三)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技术规范,各乡镇、村制订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要将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建筑耐火等级等纳入规划之中。马村区待王镇、沁阳市西万镇、温县黄庄镇年内要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任务,并通过评审。其它乡镇要制订年内消防设施建设计划。有条件的乡镇、村可为专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配备消防车、简易三轮消防车、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梯子、灭火器、灭火防护服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经济条件较差的,要充分发挥村内机动车辆和农田灌溉机械的作用,对火灾情况下能投入使用的农用机动车、水泵、潜水泵、浇地水龙带、水桶等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联系方法,以备一旦发生火灾时使用;有统一供水管网的村,可在每条街设置一个供消防车使用的取水口或根据管网管径设置一个室内外消火栓,也可利用企业的水源引出公共消火栓,供村、镇使用。各乡镇要根据需要制订消防安全管理三标图,在农村突出位置设置村民防火公约及2处以上的固定防火宣传栏或宣传板面。

(四)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每年至少要召开3次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重大节日、重点季节要对辖区消防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要制订奖惩措施,年底组织考评,兑现奖惩。村委会每季度要协调召开一次由村委会成员、义务消防队队长、村民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本村消防工作状况,提出本村消防工作建议。村民小组每月要通过一定形式开展一次消防活动来提高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

(五)加大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各乡镇(办事处)、村要利用农村火灾典型案例,运用广播、板报、会议等方式在农村进行消防警示教育。各村由村委会与村民家庭统一签订“村民防火公约告知书”,使村民防火公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印发农村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单和消防宣传标语口号100条,发到每户村民手中。每个行政村张贴标语口号不少于50条,主要进出村口设置固定标语不少于2条;每季度要组织出一期消防专题板报或办一期宣传专栏。要在农村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消防知识主题班会、每个学生向家长讲一条消防常识、组织学生写一篇以消防为主题的作文、每班出一期消防知识板报、每所学校组织一次我与消防结缘演讲比赛、上一堂消防常识课。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4月15日—4月30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召开农村消防工作座谈会,听取农村消防工作汇报,明确试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1日—7月20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农村的经济条件、地理环境、村庄规模等实际情况,选择1-2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孟州市南庄镇、博爱县月山镇、武陟县西陶镇要落实消防专业规划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在农村消防组织建设、职责制度建设、日常消防工作开展等方面,探索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三)验收阶段(7月21日—7月31日)。各县(市)区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市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也将组织验收组,对各地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全面展开阶段(8月1日—9月30日)。在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在成绩突出的村镇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我市农村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尽快建立健全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消防工作管理机制。要明确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责任,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领导任期工作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焦作”和创建“文明村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之中,与经济工作指标和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指标同制订、同检查、同考核,保证农村消防建设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农村消防工作的目标,分类加以指导。要重点抓好基础工作,标准由低到高,内容由少到多,不断丰富和发展,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或制定超出农村承受能力的不切实际的目标。指导和帮助经济比较发达和火灾严重的地区,针对火灾特点和消防工作的需要,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率先开展农村消防工作。

(三)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等级达标评定之中,注重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熟悉情况的优势,明确派出所的职责和任务,推进基层消防管理网络建设。公安派出所要在加强对农村商业网点、物资仓库和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对乡镇(办事处)、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力度,指导督促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要督促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措施,做好消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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