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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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3-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04〕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握好经济普查的具体内容。要按《通知》要求,严格把握好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要抓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我市已成立了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机构,选调懂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普查机构中。各级人民政府及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普查工作的开展。
三要落实好普查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把经济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普查工作需要。
附件:焦作市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焦作市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中哲(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恒甫(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全战(市统计局局长)
陈湘(市计委副主任)
成员:沈明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毕明奇(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志山(市编办副主任)
程玉国(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长江(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国富(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春强(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子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太平(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杨立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周长有(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小平(市质监局副局长)
薛献军(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汤金升(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建平(市邮政局副局长)
李辉安(河南省通信公司焦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何瑞休(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分公司
副总经理)
牛文剑(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副总
经理)
冯金保(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焦作电信分公司
副总经理)
张松前(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分公司
副总经理)
王冬云(市统计局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地点设在市统计局,毕明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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