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6-1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

来源:南府办〔2006〕2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桂政办电〔2006〕26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进行自查、自纠,端正会风。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对照桂政办电〔2006〕262号文要求,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553902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桂政办电〔2006〕262号)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

桂政办电〔2006〕2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6年10月23日上午10:00时召开2006年一至三季度全区经济形势通报电视电话会议,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楼设主会场,在各市、县设分会场,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据查,大部分市、县都能按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部分市、县不按要求参加会议,政府主要领导不出席会议也没有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假,参加会议人员有打瞌睡、打电话、开小会等现象,不遵守会议纪律。

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对上述情况非常重视,要求各市、县对会议纪律、工作作风进行一次自查,凡会议纪律松懈的要严明纪律,工作作风不端正、不扎实的要坚决进行整顿。

同时,为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作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今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有关领导因故无法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必须书面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检查;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睡觉、打电话或开小会,带入会场的通讯工具必须关机或调为震动状态;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考勤工作,落实会议签到制度。今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一定时期的会议出席情况进行通报。

二、切实转变作风,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成效大不大,与工作作风端不端正、扎不扎实有密切关系。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的要求,牢固树立“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做事,真正把精力和心思用在解决当前我区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上,用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上。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请各市、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单位于2006年12月20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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