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荆门市市属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07)38号
颁布日期:2007-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荆门市市属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荆门市市属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三日

2007年荆门市市属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

为充分调动企业的发展积极性,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全市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属规模工业企业中开展发展竞赛活动。现结合实际,制订年度考核评比方案。

一、考核评比对象

市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考核评比内容

(一)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

(三)上缴税金增长速度;

(四)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五)节能减排情况;

(六)品牌商标创立情况;

(七)出口创汇情况;

(八)社会保障参保情况;

(九)劳动就业增加情况;

(十)安全生产情况。

三、考核评比时限

2007年市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竞赛活动的考核评比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评方法及权数设置

(一)对考评内容的前五项的考评,采用百分制计分。各项考核指标基础分值及奖扣标准设置为: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20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20分;上缴税金增长速度,20分;项目投资完成情况,20分;节能减排情况,20分。

计分及奖扣方法:

1、工业增加值。达到全市市属规模工业平均增幅计基础分(全分),超过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达不到平均增幅按比例扣分,最多扣5分。

2、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全市市属规模工业平均增幅计基础分(全分),超过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达不到平均增幅按比例扣分,最多扣5分。

3、上缴税金。达到全市市属规模工业平均增幅计基础分(全分),超过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达不到平均增幅按比例扣分,最多扣5分。

4、项目投资。年内有新开工项目或技改投入计基础分(全分),当年投资比上年增幅超过20%达到30%的加2分,超过30%达到40%的加3分,超过40%以上的加4分。

5、节能减排。达到下达指标任务的计基础分(全分),达不到的计零分。

(二)对考评内容的后五项的考评实行奖分制,奖扣分标准设置为:

6、争创品牌。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免检产品奖5分,创省名牌或全国行业名牌奖2分,创市名牌或省行业名牌奖1分。每增加1个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免检产品奖3分,省名牌奖1分,市名牌奖0.5分。同一产品获多个品牌称号不重复记分,记最高分。

7、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奖5分,500-999万美元奖4分,300-499万美元奖3分,100-299万美元奖2分,有创汇且在100万美元以内奖1分。出口创汇以海关统计数为准。

8、社会保险。全员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并足额缴费奖5分,参保人数每少于员工总数1个百分点扣0.5分,缴费额每低于应缴额度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5分。

9、劳动就业。就业人数净增长1个百分点以内奖5分,多增一个百分点加0.5分,最多奖3分;就业援助对象占所增加员工总数的比例达30%及以上的奖0.5分。

10、安全生产。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死亡2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扣10分;发生一次重伤1-2人安全生产事故的扣5分;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扣2分。本年内被评为市级安全生产先进的奖2分,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先进的奖3分,被评为国家级安全生产先进的奖5分。

五、表彰奖励办法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2007年全市市属规模工业发展竞赛活动实行年度考评奖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年终综合考核评比分值达到95-105分为三等奖,105-135分为二等奖,135分以上为一等奖。市政府对获奖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和相应的物质奖励。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范围内的获奖企业由市政府统一奖励,屈家岭管理区和市保留的11户企业获奖的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他企业获奖的奖励资金由市、区按财政体制分担。各县、市企业获奖的奖励资金由各县、市承担。

除上述奖励外,同时设税收特别贡献奖、投资特别贡献奖和争创名牌奖。对上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按上年市区分享税金1%确定奖金基数,奖金与税金增幅同比增长,没有增长的取消奖金基数,不予奖励。对当年新增投资超过1亿元的企业,按投资额的万分之一予以奖励。对创省名牌或全国行业名牌的奖励2万元,对获国家免检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奖励5万元,对创中国名牌的奖励20万元(原市政府设立的争创名牌奖励标准同时取消)。设立组织奖,对组织市属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竞赛活动贡献突出的市直相关工作部门,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2007年市属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竞赛活动在市政府发展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发展竞赛方案、建立季(年)度监测考核制度和实施发展竞赛考核。

考核工作分季度进行。在一个季度结束后的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前,由市属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竞赛成员单位提供企业相关考核评比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考核资料进行综合汇总,经审核评估后,以《全市市属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竞赛活动进度监测通报》的形式向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企业通报;2008年第一季度末根据上年数据计算企业综合得分,进行评估后,根据分值确定拟表彰奖励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有关单位和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发展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把竞赛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由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发展竞赛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实施。

(二)竞赛活动重在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在竞赛活动期间,如发现所报数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范围的,取消其参赛和年度评先表彰资格。对虚报数据的单位,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开展二次以上的专项督查活动,及时了解掌握竞赛活动开展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竞赛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竞赛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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