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
|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六号)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已经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6月5日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
(2005年2月22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05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