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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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财富的大量增加,社会各界对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消防警力严重不足与繁重的消防保卫任务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和社会倍加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依托保安机构点多面广、人员众多的优势,积极推进保安机构将消防工作列入服务体系,拓宽保安服务职能,对于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防工作,缓解当前我市消防警力严重不足,推动消防事业进步,确保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新乡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将消防工作纳入保安服务的重要意义,把积极推进保消一体化作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消防保安服务的具体办法,深入推进保消一体化消防工作新模式。
现将《新乡市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新乡市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社会化进程,充分发挥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的消防保卫职能,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结合新乡市工作实际,现制定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丁保东副市长为组长,市综治办主任刘尽忠为副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于世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贾海庆、宗万太、市治安支队支队长王郑宏、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庆山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长李庆山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消防支队。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齐抓共管。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建设。各县(市)、区要成立由综治委主管领导负责,综治、保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保消巡防一体化领导组织,积极推动本地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的开展。各巡防队和保安公司内部要成立以一把手负责的消防工作管理站(消防工作协调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制度建设。要逐步建立健全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器材管理维护制度和警示制度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单位要为各巡防队和保安公司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确保消防器材装备资金的专项支出,使每名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在消防检查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消防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全方位的消防宣传。各巡防队和保安公司要结合本身线广面宽点多的有利特点,利用巡防车、社区橱窗、户外广告等阵地,并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大力开展保消巡防一体化消防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
三、工作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综治委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握工作重心,确定试点,稳步开展此项工作。红旗区要确定一个商贸中心和学校为试点,开发区要确定一个社区和企业为试点,新乡县要确定二至三个乡镇为试点,以点带面,全力做好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4月10日至30日)。各巡防队和保安公司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始着手加强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试点建设。
(二)全面开展试点工作(5月1日至15日)。县(市)、区、乡镇要逐步建立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组织,增加巡防队和保安公司的消防工作职能,因地制宜加强保消巡防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全面推广,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全面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三)试点工作总结验收(5月16日至31日)。根据保消巡防一体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市政府适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市各巡防队和保安公司全面展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是社会化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综合治理目标实现的保证。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地要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从人员上,资金上给予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紧贴我市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实际,要走出一条具有新乡特色的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之路,切忌搞形式主义,工作要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不能搞短期行为,不能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四)保消巡防一体化工作的开展,各巡防队和保安公司要明确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随时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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