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指南针计划”专项2011年度第一批项目立项并拨付补助经费的函
关于同意“指南针计划”专项2011年度第一批项目立项并拨付补助经费的函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同意“指南针计划”专项2011年度第一批项目立项并拨付补助经费的函
文物博函〔2011〕1513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中国古代猪类驯化、饲养与选育技术及其影响研究”等8项“指南针计划”专项2011年度项目立项,列入“指南针计划”专项项目库。其中:
一、“中国古代猪类驯化、饲养与选育技术及其影响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项目负责人为袁靖,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我局补助经费120万元。
二、“栽培大豆的起源和早期耕作技术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项目负责人为赵志军,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我局补助经费85万元。
三、“中国古代玻璃的价值挖掘与数据库建设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项目负责人为李青会,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我局补助经费90万元。
四、“丽水通济堰的价值挖掘与展示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浙江大学,项目负责人为张书恒,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我局补助经费6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200万元。
五、“中国古代车舆的价值挖掘与复原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项目负责人为王辉,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我局补助经费160万元。
六、“明清海防工程遗产价值认知与展示策略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解放军理工大学,项目负责人为奚江琳,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我局补助经费9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10万元。
七、“槽坊头酿酒遗址和‘泰安作坊’酒坊遗址的价值挖掘与展示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为王鲁茂,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项目补助经费6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390万元。
八、“泸州老窖遗址群的价值挖掘与展示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沈才洪,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项目补助经费60万元,承担单位配套经费246万元。
随文拨付2011年度补助经费。请你们按照项目任务书,认真组织实施,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附件:项目及补助经费一览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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