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2014年度主要经济发展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巢政办〔2014〕37号
颁布日期:2014-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分解2014年度主要经济发展目标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合肥市政府下达我市的2014年度主要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到牵头责任(附后)单位。请各牵头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力推进,确保年度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014年4月22日

2014年全市主要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亿元、个、亿美元、%。

序号

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2014年

目标任务

责任

单位

总量

增速

1

GDP

11.0

发改委

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370

14.0

经信委

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90

14.0

经信委

4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

33.0

发改委

5

三产(服务业)增速

7.0

商务局

6

服务业企业单位净增数

390

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7

限上服务业企业单位净增数

15

商务局

8

限额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

30

商务局

9

固定资产投资

195.0

23.0

发改委

10

工业投资

85

20.6

经信委

11

技改投资

45

30.1

经信委

12

1346投资项目计划开工数

11

发改委

13

1346投资项目计划竣工数

12

发改委

14

1346项目年度计划投资

99.9

138.4

发改委

1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5.0

8.0

商务局

16

财政收入

29.9

10.5

财政局

17

地方财政收入

18.7

7.5

财政局

18

进出口总额

2.1

15.4

商务局

19

招商引资

168

招商局

20

外商直接投资

0.80

商务局

21

工业招商引资

105

招商局

22

新引进工业大项目数(5亿元以上)

4

招商局

23

新引进现代服务业大项目数

1

招商局

2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660

10.0

调查队

25

农民人均纯收入

10575

13.0

农委

备注:

1、服务业企业单位数系根据统计部门名录库整理,包括全部第三产业的企业单位数。

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系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经申报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批准后列入服务业统计范围的企业,是包括国民经济行业中除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中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外的全部第三产业各行业。限额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统计口径与重点调查企业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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