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电〔2014〕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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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杨树食叶害虫发生危害日趋严重,局部路段和地块暴发成灾,屡屡出现“光头树”现象,对森林增长工程、“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等建设成果造成较大危害。目前气温持续攀高,杨树食叶害虫将有大面积暴发趋势。为切实做好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掌握虫情,制定切实可行防治方案。要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中心测报点以及当地所设基层测报点的作用,广泛调动一线技术人员力量,全面开展杨树食叶害虫的虫情调查,准确预测虫情等级和发生范围,及时报告同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并在第一时间将虫情通知到林权人,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林权所有者提供技术支撑。
二、抓住关键时期,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治。要在杨树食叶害虫第一代及第二代的关键时期,紧紧抓住虫龄整齐、危害较轻的有利节点,及时组织集中防治。相邻行政区之间要保持虫情信息的相互沟通,加强配合与协调,共同建立统一规划、统一作业时间、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交流防治经验,协同开展联防联治,整体推进防治工作。要超前做好药剂药械采购、检修和防治业务培训等基础工作,提前做好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的前期服务工作。
三、实施科学防治,提高防治效果。要因地制宜开展科学防治,合理选用无公害防治药剂和采用适宜的施药技术,确保防治成效。对发生面积大、防治路段长、人工地面防治作业困难,可借鉴其他省市兼治多种害虫混合危害的成功防治经验,采用航空器喷洒农药进行防治。要利用多种形式的防治组织全面开展防治工作,积极引进专业化的防治公司实行承包防治,开展防治绩效评价,总结防治经验。
四、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推进防治。要认真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政府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大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资金投入。各级防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利益主体共同参与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及时分析和报告虫情,及时提交防治方案和技术措施,及时提请研究解决困难与问题。对杨树食叶害虫严重发生的区域,要适时向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发出“限期除治通知书”,依法指导、督促其开展有效防治。对重点路段和重要部位的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要责任到人,严防严控,防止暴发成灾(全市重点路段、重要部位见附件)。
五、严格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度。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根据责任书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任制,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强化防治责任意识,把防治任务落实到各林权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监测、防治等各环节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好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将县(市、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重点路段、重要部位防治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于6月20日前报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联系人:夏彬,电话:3019265,1395632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将于6月中旬、7月下旬分别组织人员对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组织领导不力或没有落实防治措施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全市杨树食叶害虫防治重点路段和重要部位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附件
全市杨树食叶害虫防治重点路段和重要部位
县(市、区)
重要路段和重要部位
定远县
合蚌铁路、京沪高铁、合徐高速、省道311线、101线、309线、334线、金山滴水农业示范园
凤阳县
京沪高铁、宁洛高速、合徐高速、省道307线、101线、310线、凤阳县小岗村
来安县
宁洛高速、104国道、省道312线、来舜路、来复路、白鹭岛森林公园
南谯区
滁宁快通、104国道、省道206线、滁章路、南谯政务新区
明光市
京沪铁路、宁洛高速、104国道、省道307线、309线
琅琊区
104国道、省道206线、312线
全椒县
合宁铁路、合宁高速、省道206线、331线、226线、全马路
天长市
国道205线、省道312线、205线、红草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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