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民营经济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关于2014年度民营经济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阜政秘〔201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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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4年度民营经济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市民营经济呈现出总量持续增长、领域不断拓宽、贡献稳步提高的良好态势,为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民营经济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及运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太和县为2014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一等奖,奖励20万元;阜南县为2014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二等奖,奖励15万元;颍州区、颍东区为2014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三等奖,各奖励10万元。
二、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安徽东锦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界首市华悦塑业有限公司、安徽冠泓塑业有限公司、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阜阳市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为2014年度纳税十强民营企业。
三、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工商联、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招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阜阳海关、市工商局、阜阳银监分局、市质监局为2014年度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单位。
希望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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