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城杜绝三轮车非法营运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4〕16号
颁布日期:2014-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阜城杜绝三轮车非法营运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

颍州、颍东、颍泉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我市切实加大对阜城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力度,城区三轮车非法营运基本杜绝,较好地保障了阜城城市交通秩序和百姓出行安全,有效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为巩固阜城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依法、规范管理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对阜城杜绝三轮车(包括电动、人力等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基本原则。要坚持“属地政府负责”的基本原则,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整治非法营运三轮车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参加、联合执法、严格监管、杜绝反弹”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辖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市容等部门参加对三轮车非法营运市场进行联合监管;强化辖区工商、质监、市容等部门对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三轮车市场进行联合监管,切实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形成杜绝三轮车非法营运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实行联合执法。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从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抽调人员,建立健全并配齐强有力的综合执法队(组),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居民区、商业区等重点部位及重点路口、路段继续安排值守,与流动执法相结合,切实加大对阜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常态化管控力度,始终保持常态化的杜绝三轮车非法营运高压态势。

三、坚持源头治理。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日常化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执法和事后维稳等各项工作。各辖区质监、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三轮车行为。各辖区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对非法营运三轮车残疾人等特困人员车主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就业帮扶,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

四、强化组织保障。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完善成员单位调度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要下设经常性办事机构,保障必要的办事人员、执法人员、专项资金和固定的办公设施,为实现长效管理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市政府将把杜绝三轮车非法营运工作作为对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政府将组织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容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参加的专项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阜城各辖区杜绝三轮车非法营运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思想松懈、整顿不力的辖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积极作为、不履行监管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