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0〕28号
颁布日期:2010-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阜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阜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协调,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1.完善事故防范制度

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源头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三超”、“三违”、酒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排查治理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危险化学品: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三同时”制度,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加大“打非”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

消防安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大型商场、专业市场、宾馆、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建筑施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核,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三同时”制度落实;深入排查治理房屋与市政工程、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脚手架、起重吊装、质量安全等隐患,有效防治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水上交通:认真贯彻落实渡口、码头“傍站式”管理规定,加大水上巡查力度,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认真做好汛期、冬季及不适航天气条件下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特种设备、电力、旅游、民航、教育、水利等行业(领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继续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向深入。

(二)突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2.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打非治违”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2.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积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3.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监管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指导管理的职责,认真落实各自职责。

4.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要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和企业,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问责任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安全素质

1.继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强力推进高危行业全员安全培训,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日常化,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加大安全投入。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落实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

2.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金安”工程项目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建立重大危险源综合监控预警系统。

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好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配备满足自身应急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指导基层救援队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配备安全生产各行业应急救援专家,规划建设区域性救援基地。

(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威性和有效性。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汛期等重点时段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活动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务求实效。要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安委会将于6月份和9月份分别对各地和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本地本部门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序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巩固“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果。各地活动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工作摆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狠抓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三)加强督促检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本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信息反馈

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各地各部门按要求将每季度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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