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审计局合肥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审计局合肥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 文号:合政秘〔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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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审计局合肥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合肥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月7日
合肥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34号),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主题,紧扣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重心,依据市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度市级预算,充分发挥审计作为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深化改革“催化剂”和国家宏观调控工具的作用,着力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揭示财政运行及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深化财税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审计项目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市财政局组织2015年度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地税局组织2015年度市级预算收入情况进行审计。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决算(草案)审签。对省巢湖管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土储中心等25个部门及其所属32个二级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结合专项审计调查,对其中19家财政代理记账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土储中心等4个部门及其所属13个二级单位开展决算(草案)审签。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对合肥市2013-2015年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2015年度市级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市直19家财政代理记账单位2015年度财务管理情况、2015年度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森林合肥生态建设经费、2013-2015年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合巢经开区四个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市属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合巢经开区等四个开发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三、审计内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内容。
一是市本级财政是否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各项预算的执行,预决算公开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四大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项目细化情况,预算批复及调整的规范性以及收支预算执行结果、结构变化情况及预算执行率,重点支出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并界定支出责任。
二是财政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滚动预算编制及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情况,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范部门预决算等方面情况,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收付、财政专户管理情况以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取得的效果。
三是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完成以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总体分析税收收入增长和结构变化情况,检查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以及重点税源监测、税务稽查等工作开展情况,抽查有关税种税收(基金)收入征收、入(退)库及清缴结算情况,揭示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签审计内容。
一是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点内容。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利用财政资金数字化审计系统,全面分析市直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调整情况。重点检查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部门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和效果,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对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监管情况,非税收入征缴及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滚动预算编制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公务卡、现金卡使用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预决算公开、机构编制以及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是部门决算(草案)审签的重点内容。审查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分析评价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收入、支出、结余的决算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检查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草案)差异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揭示瞒报漏报收入、虚列少列支出、违规调整支出科目、违规办理结转和结余分配等问题。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内容。
一是对合肥市2013-2015年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募集、管理、分配、使用、物资采购、工程发包、购买服务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二是对合肥市2015年度市级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执行与管理的规范性、支出的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结合市地税局组织2015年度市级预算收入情况审计,抽查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征缴情况。
三是对合肥市直19家财政代理记账单位2015年度财务管理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以及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是对合肥市2015年度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森林合肥生态建设经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五是对合肥市2013-2015年四个市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资金筹集与拨付、招投标、工程设计、施工及签证变更、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等。
(四)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内容。
一是根据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合肥市开发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精细度以及收支完成情况,分析收支结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公务卡、现金卡使用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以及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是审查财政专户收支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性质、规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分析结余资金的结构及原因,专项资金的执行效果及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是延伸审计开发区城管局、招商局、环保局、市场监督局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预算调整审批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16年1月起全面组织开展审计;4月底前完成现场实施阶段,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决算审签意见书;5月中旬前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5月底向市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6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配合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接受审计,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并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强审计整改,健全规章制度。
(二)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审计重点。各参审部门要从推动预算法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内部控制管理的高度,科学调配审计力量,审慎确定重点审计事项,注重从宏观层面揭示和分析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审计建议。
(三)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各参审部门要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技术方法和管理方式,探索“大数据”审计组织模式,按照“集中分析、系统研判、发现疑点、分别核实”的总体要求,组成数据分析团队,在数据分析、疑点挖掘上下功夫,努力做到精准定位、精确延伸、高效作业。
(四)强化廉政意识,确保审计质量。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遵守“八不准”审计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国家秘密、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细化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客观揭示问题,深入分析成因,提出可行建议,促进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推动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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