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企业投诉处理中心)知识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企业投诉处理中心)知识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府办〔2013〕59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企业投诉处理中心)知识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淮南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企业投诉处理中心)的意见》(淮府〔2013〕53号)文件精神,现就知识库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内容
淮南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企业投诉处理中心)知识库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能、政策法规依据、市情概况、重要实时查询信息等。
(一)部门和单位信息
1.工作职能:部门和单位名称、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办公地点、内设机构及职能、联系电话。
2.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
3.行政执法: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法律救济及联系电话等。
4.公共服务:指除行政许可以外的为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服务事项名称、服务对象、服务依据、申请和办理等。
5.政策法规:重点提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6.常见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对经常性受理的咨询、投诉等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及回答此类问题的政策性标准答案样本(不少于30题)。
(二)市情和其他群众关心的重要实时查询信息
1.市情概况:由市政府办公室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提供,包括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及主要公共服务事项等。
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由市统计局提供。
3.旅游:旅行社名单、主要景点及门票价格、星级以上宾馆名单等信息,由市旅游局提供。
4.招商:招商动态、优惠政策、招商项目等信息,由市外商投资服务局提供。
5.商业:主要商业网点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由市商务局提供。
6.交通:城市及周边主要路网、公交线路、客运、航运、出租车公司等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列车时刻表等信息由淮南西站提供。
7.教育: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技校等)、特殊教育等各类学校名称、简介、地址、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由市教育局提供。
8.医疗:包括各类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地址、值班电话等信息,由市卫生局提供。各类零售药店相关信息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提供。
9.社保、住房、物价、出入境管理、气象、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等群众关心的重要实时信息等,由市人社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淮南供电公司、淮南首创水务公司、淮南中燃公司、市有线电视台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
二、信息采集格式
(一)正文。为便于信息的分类、检索和整理,本着标准化、规范化原则,信息采集用统一格式的文件模版和框架。各部门和单位要按本通知提供的规范格式,全面收集、梳理、汇总、填写有关信息。
(二)关键词。填写能概括规范答案所指问题的关键词语。
三、信息采集要求
(一)为了按期完成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企业投诉处理中心)8月底试运行的目标,各二级平台单位需明确1名班子成员和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承办日常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落实知识库信息采集工作。
(二)附件1、附件2的有关表格和内容报送时间为8月22日前;要求上报纸质文档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何亮
联系电话:6678260,15955440060
报送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座635房间
附件:1.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企业投诉处理中心)二级
平台单位联系表
2.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企业投诉处理中心)知识
库信息采集格式
2013年8月14日
附件1
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
(企业投诉处理中心)二级平台单位联系表
单位(盖章):
类别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分管领导
承办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24小时联系人
知识库信息采集工作联系人
附件2
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
(企业投诉处理中心)知识库采集格式
XXX(单位名称)机构职能类
1.单位名称:XXX局
2.职能介绍:
(1)XXXXXXXX;
(2)XXXXXXXX;
(3)XXXXXXXX。
3.领导班子成员介绍:XXX、职务,分管事项、办公电话XXXXXXXX。
4.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名称、每位负责人姓名、职能介绍、办公(办事)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XXX(单位名称)办事指南
(一事一报)
单位名称(科室)地址:电话:
事项名称
简要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关键词
XXX(单位名称)行政执法类
(一项一报)
违法行为名称
执法依据
执法对策及违法行为
执法主体(XXX局)
执法程序(文字表述)
执法内容
法律救济(文字表述)
联系单位(XX局XX部门)
办公地址(XX局XX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关键词
XXX(单位名称)公共服务类
分类
服务事项名称
服务对象
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
服务内容
服务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标准
收费依据
联系单位
办公(办事)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关键词(不超过5个字)
XXX(单位名称)证件办理类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法律依据
受理机构
决定机构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监督检查
咨询渠道
责任追究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址
关键词
XXX(单位名称)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类
(一项一报)
分类
名称
文号
内容
实施日期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X(单位名称)常见咨询问题
一、分类:如户籍管理
二、问题:新生儿如何上户?
三、答:(一)新生儿上户所需提供的基本证明资料;
1.申报人及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
办理程序:
持以上材料,填写《户口申报表》,派出所直接办理。
备注:
1.需向婴儿父母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婴儿出生登记应以出生医学证明记录的内容为准。
3.婴儿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不再出具婴儿未在另一方入户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只登记父亲一方信息的,应提供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5.非本市卫生保健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经本市卫生保健部门审核盖章。
(二)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四、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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