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3〕26号
颁布日期:2013-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审计局《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工作目标

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下简称“同级审”)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建设性功能,在准确把握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以促进政府预算的统一完整、促进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科学公正、促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为宏观管理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四个之城”建设。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以2012年初市人代会批准的年度市本级预算为主要依据,对财税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对审计发现的可能影响到我市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不受预算级次和年度的约束。

(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市财政局具体执行2012年度市级预算情况、市地税局组织2012年市级税收收入征管情况、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合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对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研究室、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这些部门主管的基层预算单位和一些专项基金进行延伸审计调查。

(三)截止2012年底已审结的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市级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情况。

(五)市本级地方政府性负债情况审计调查。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以预算资金管理、分配情况为依据,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围绕预算收入组织、管理、执行等主要环节,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特别关注财政资金是否严格落实“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管理要求;关注财政资金安排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关注各部门预算结余的正常性和反映的完整性;关注各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和使用绩效;关注政府性投资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一)财税部门具体组织的市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1.客观评价2012年市财政部门在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市、区新财税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2.审计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基金预算管理使用情况,着重关注地方财政收入的结构和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审计财政预算编制管理是否完整。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是否与部门结余资金、部门占有的资产及其收益情况统筹考虑。

4.审计预算管理情况。一是以年初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了解预算执行结果与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在规模和结构上存在的偏差,推动政府预算公开透明;二是以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为目标,揭示财政部门向市人大报告的预算与其批复的部门预算是否一致;三是审查财政部门核准部门预算情况,揭示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资金“打捆”纳入部门预算,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四是是否存在无预算的追加(减)和超预算拨款情况;五是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下拨是否合规、及时,有无截留挪用或滞留时间过长等情况,确保预算单位能够及时执行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预算执行结果和资金平衡审计。主要关注预算收支平衡和资金平衡情况,分析原因,关注财政资金暂存、暂付情况。审计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转移支付资金不及时使用和挪作他用问题。审查财政资金结算和结转的事实性和准确性。

6.对2012年度税收计划完成、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组织收入不规范、挤挖税源、混级混库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主要关注这些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政策性、完整性、正确性,预算收入、支出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将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反映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两张皮”情况;反映预算管理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隐瞒转移、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部门预算的约束力。特别是关注这些部门执行“收支两条线”、津补贴政策、车改政策情况、随意减免行政性收费情况以及私设“帐外帐”导致资金体外循环的问题。同时,加大对这些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以及主管的专项基金的审计力度,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延伸审计调查,检查是否存在主管预算单位支出向基层预算单位转移,挤占挪用专项基金等问题,在规范一级预算单位的同时,防止一级预算单位问题向基层预算单位转移。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

继续按照市政府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全覆盖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坚持实行分段审计,加强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及时查处建设项目中的不合规问题,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投资,维护国家资金安全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和效益性。今年拟剖析10个左右已审计结束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一是关注这些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关注这些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关注这些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四是关注这些项目政府采购情况;五是关注这些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审计变更和索赔情况;六是关注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和建设情况;七是关注这些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情况和效益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专项审计调查

结合今年的一般预算执行审计,对政府性基金情况进行一次摸底,重点关注这些财政资金配置效果,揭示使用过程中损失浪费等现象,确保资金使用取得实效。重点检查市本级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监督制度,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和浪费等问题。为保证土地出让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对近年来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以有效提升土地出让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一是审查国有土地出让金的立项审批、挂牌拍卖环节。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管理和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有无违反国家规定出让土地的行为;土地出让手续是否健全等。

二是审查土地出让金核算管理的规范性。对照《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是否对土地出让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规费是否按规定计提和使用等。

三是审查土地出让金征收的完整性。重点检查土地出让金是否按法定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及时足额征收,有无拖欠、越权减免、缓收现象;滞纳金的计算收缴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挪用以及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问题。

四是审查土地出让金的安全性。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签订协议降低标准收取出让金的问题。

五是按照土地出让金高效运行的要求,通过实施土地出让金审计,监督土地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制度、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招拍挂出让制度、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财政专户及预算管理制度等,保证土地市场的规范运行,确保土地出让金高效运行。

此外,为全面掌握市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开展对近年来市本级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专项审计调查,以发现、揭露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健康有序开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特别是针对这两项专题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管理制度、机制、体制上提出解决问题、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的审计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五)市本级地方性政府债务情况审计调查

以“摸清情况、分清类型、分析结构、揭示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为目标,对2012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审计调查,以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类型、成因和管理情况,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提供信息支持。

(六)检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四、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时间安排

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由市审计局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初步安排如下:

(一)2月下旬至3月中旬,审前准备阶段。在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在该方案批准后,市审计机关对各项目的审计目标和完成时间提出要求,承担项目任务的部门应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二)3月下旬至6月,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机关和各审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严格执行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三)7月,审计报告阶段。7月中上旬市审计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8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

(四)8月,审计总结阶段。审计工作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市审计机关要集中一段时间,对今年“同级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以不断提高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是国家规定的法定任务,也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市审计机关和各涉审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同级审”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二)鉴于“同级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需要各涉审单位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同级审”的各项工作。一是要按照本方案和审计通知书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审前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在审计中,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做好解答和说明工作,保证各审计项目按时保质地完成;三是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认真及时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审计机关。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涉及的整改事项,市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牵头,逐项予以落实。

(三)市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创新财政审计的方式方法。各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具体实施当中,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内容和重点,从不同的角度,选择不同的侧重点,作为自己或每项审计的具体目标、内容和重点;亦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每项审计的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总目标和分目标,以保证每次或每项审计目标明确、具体,统领性和针对性强,便于操作。要搞好审前调查,做好审计方案,编好审计底稿,写好审计报告,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穿到审计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四)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对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审计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利用计算机对其电子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掌握财政资金的流向和管理使用情况。要做好数据采集和数据转换,探索使用AO等审计软件开展审计工作,以提高审计效率,完善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内容。

(五)落实审计跟踪责任制。市审计机关应当对负责实施的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加强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被审计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并及时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和审计整改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

(六)各审计组要严格依法审计,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如遇重大问题要按程序上报。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的八项纪律。要加强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计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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