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铜陵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铜陵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铜陵工业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据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职责,将《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明确落实《规划》九项发展目标、六项发展重点、一区三带产业布局、九项保障措施的责任主体和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一)九项发展目标

《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1.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3000亿元,年均增长20%。(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协办)

2.规模工业增加值750亿元,年均增长20%。(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协办)

3.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400—800亿元。(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协办)

4.工业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500亿元。(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协办)

5.规模工业企业数260个以上。(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协办)

6.在铜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3个。(市经信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协办)

7.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企业1个。(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协办)

8.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65%。(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协办)

9.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协办)

(二)六项发展重点

对《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市经信委要做好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其他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

1.新兴产业中形成3—5个国内排头兵企业和一批创新能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在局部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先进装备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力争达到300亿元;新材料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力争达到25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力争达到200亿元;新能源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50亿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区政府协办)

2.构建国际铜产业基地,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围绕铜精深加工拓展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推进铜产业平台建设,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0亿元。(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铜陵海关、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区政府协办)

3.不断运用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技术改造,促进化工、电子信息、电力、医药和服装等产业优化升级。化工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实现黄金产量20吨、黄金加工量15吨;加快皖能铜陵发电公司项目六期和国电铜陵发电公司项目二期建设;围绕“凤丹”原产地药材资源,扩大医药产业规模;以自主品牌为方向,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服装产业升级。(市经信委牵头,市科技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区政府协办)

4.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为目标,对钢铁、水泥熟料、铜冶炼的产能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协办)

5.淘汰关闭本市辖区内所有小型非煤矿山、小煤矿、小化工、小水泥、小球团、小选厂以及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中需按期淘汰的对象。(市经信委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政府协办)

6.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工业软件等生产性服务业。(市经信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协办)

(三)一区三带产业布局

以构建新型产业体系、促进县区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合理优化产业布局。

1.主城区以发展总部经济、创意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积极引导老城区内工业实施“退二进三”。(铜官山区政府牵头)

2.南部城区横港工业区、大桥经济开发区加快形成皖中南水陆联运枢纽和物流中心,同时发展精细化工、电力等产业,对水泥熟料严格控制产能。对现有化工、金属冶炼工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排放总量,污染较重的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搬迁或改造。(铜官山区政府、郊区政府牵头)

3.东部城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试验园重点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形成铜精深加工、电子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三大产业集聚区。金桥工业园区重点发展以汽车零配件、轨道交通零部件等产业为主的机械加工制造业和以各种线缆为主的铜加工业。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光电、阀门管件、铜加工、黄金加工等,加快形成LED光电、阀门管件产业集群,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光电产业基地和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铜陵县政府、狮子山区政府牵头)

4.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南片工业园产业带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汽车拆解及再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北片工业园重点发展船舶制造、港口物流等产业。(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牵头)

(四)九项保障措施

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发展重点,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1.加大对工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快铜加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两化融合、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创新创业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扶持政策。(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区政府协办)

2.推进企业技术中心、检测中心、中试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安徽名牌。推进“两化融合”,重点推进“数字铜陵”建设。(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协办)

3.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银企对接平台,拓展“金融超市”功能。加快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支持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行铜陵市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分局协办)

4.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知名民企来铜投资规模大、技术先进、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定期召开项目投资调度例会,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问题,提高签约项目成功率和履约率。(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招商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区政府协办)

5.加快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园区转型升级,提升园区承载能力。鼓励与发达地区开发园区、企业跨区域合作共建园区。加强园区有效整合,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加快推进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区政府协办)

6.加大工业节能源头控制和存量调整。建立项目能评制度。实施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对标管理。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强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协办)

7.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主要生产要素的运行监控和分析调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矿山、民爆行业和工业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市经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协办)

8.大力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进一步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市人才办牵头,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协办)

9.充分发挥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职能,完善市级领导联系工业各项制度,加强对工业发展的指导。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及时调整和修订规划,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市经信委牵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进度。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以《规划》为指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五年规划与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衔接,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年度工作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于每年1月和12月报送市经信委,市政府每年听取县、区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监测评估,综合考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将《规划》中主要指标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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