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闽政办〔2016〕38号
颁布日期:2016-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16〕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6〕2号)要求,推动“五新”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统筹协调,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福建省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推进创新发展重大项目、重要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划的实施,指导推动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三)督促、指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四)统筹协调省创新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完成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主要任务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志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召集人:陈照瑜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秋立省科技厅厅长

林文斌省发改委副主任

严效东省经信委副主任

陈国龙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王喜瑛省卫计委保健办主任

陈强省财政厅副厅长

汤昭平省人社厅巡视员

林瑞良省住建厅副厅长

王智桢省农业厅副厅长

林月玲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刘德培省商务厅副厅长

黄苇洲省文化厅副厅长

林杰省国资委副主任

罗恩平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黄培惠省工商局副局长

吴赳省质监局副局长

游建胜省科协副主席

邱大南省国税局副局长

苏文贤福建证监局副局长

黄志强福建保监局副局长

林伯德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郑怡彤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郭学斌省人才办主任

温正斌省金融办副主任

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为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科技厅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也可委托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总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以及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确定的创新发展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应按季度设置任务进度,认真填报“福建省重大创新项目清单”,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进行汇总通报。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确定重大项目,建立定期协调机制,每季度汇总提交省政府重大项目调度会审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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