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推进 “多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推进 “多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闽政办网传〔20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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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推进“多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网传〔2016〕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推进“多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统筹协调“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配套政策,推进规划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三)组织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综合评估、分析和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完成各项试点工作。
(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洪捷序副省长
副召集人:詹志洁省政府副秘书长
龚友群省住建厅厅长
成员:江忠欣省委编办副主任
叶飞文省发改委副主任
万崇伟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周锦来省国土厅总规划师
陈宁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建萍省住建厅总规划师
陈培健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严金静省林业厅副厅长
李涛省海洋渔业厅总工程师
陈智仁省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住建厅总规划师王建萍兼任。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市县和其他省直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多规合一”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各成员单位及试点市、县政府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提供“多规合一”工作进展情况和后一阶段工作安排,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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