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十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决定

颁布单位:福建省司法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十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决定

闽司〔2014〕21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近几年,全省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办理了大量优秀典型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涌现出许多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树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为了表彰先进,总结交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司法厅于2013年2月在全省开展“2013年度十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截止活动结束,共收到各地推荐的79篇法律援助案例,经组织有关专家评委评定,《何某盗窃案》等十篇案例被评为“2013年度十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以下简称“十佳案件”)。“十佳案件”中,案件的范围涉有盗窃、抢劫、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承办人员中既有恪尽职守的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也有情系贫弱群体,依法仗义执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师。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知识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为发展我省法律援助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树立了榜样,现特予以表彰。

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要学习“十佳案件”承办人员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精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十佳案件”的宣传活动,向公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加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并自觉运用法律援助制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2013年度十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名单

福建省司法厅

2014年2月13日

附件

2013年度十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名单

一、何某盗窃案

案由:盗窃

承办单位: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郭承恩律师、高哲律师

报送单位: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王某抢劫案

案由:抢劫

承办单位:福建弘信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林永江律师

报送单位:龙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罗某涉嫌盗窃案

案由:盗窃

承办单位:福建协志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刘晓明律师

报送单位: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陈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案

案由: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敲诈勒索

承办单位: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刘承铤律师

报送单位: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五、任某盗窃、交通肇事案

案由:盗窃、交通肇事

承办单位: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张茜律师

报送单位: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六、董某强制医疗案

案由:强制医疗

承办单位: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张洁律师、郑少泽律师

报送单位: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

七、高某非法经营案

案由:非法经营

承办单位:福建卫理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马立龙律师、陈祥燕律师

报送单位:福州市台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八、潘某强奸、故意杀人案

案由: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承办单位: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谢慧敏律师、严宗水律师

报送单位:三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九、余文河非法拘禁案

案由:非法拘禁

承办单位:霞浦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陈言峰律师

报送单位:霞浦县法律援助中心

十、池某故意伤害案

案由:故意伤害

承办单位:福建宏岩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余有祜律师

报送单位:大田县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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