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涵组团看守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涵组团看守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14〕364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金涵组团看守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规〔2014〕24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金涵组团看守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JH-KSS-DK,总建设用地面积35761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安保用地(H42),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其中:JH-KSS-DK-01,总建设用地面积31327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安保用地(H42),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JH-KSS-DK-02,总建设用地面积4434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安保用地(H42),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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