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宁政文〔2013〕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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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我市“园区建设攻坚年”活动成效,加快推进全市工业园区建设进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六新大宁德”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园一业一特色”的思路,坚持“布局集中、资源集约、企业集群、产业集聚、规模适中”的原则,抓好园区基础设施、招商选资、增容扩区、规划编制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引导相关产业集聚,提升园区对工业发展的承载能力,持续加快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及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为把宁德打造成为“福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增长极,跻身全省第二方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2013年,全市工业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2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50亿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深化招商选资,提高项目引进质量,完成招商选资300亿元。优化投资环境,加强跟踪服务,促进企业落地建设,力争项目开工动工117个,建成投产70个。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按照各自确定的2013年度重点建设园区,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进重点园区各项规划建设,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和品位,确保2013年底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益的工业园区。
2013年宁德市“园区建设落实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招商选资(亿元)
开工动工(个)
建成投产(个)
蕉城区
17
33
8
5
古田县
13
33
23
10
屏南县
5
18
6
4
周宁县
4
18
5
6
寿宁县
5
18
10
6
福安市
35
48
14
10
柘荣县
5
18
6
4
福鼎市
32
48
10
10
霞浦县
14
33
29
7
东侨经济开发区
20
33
6
8
合计
150
300
117
70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规划编制,提升发展层次。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各地要以加快推动产业集聚、构建完善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为目标,在全市产业总体布局的基础上,按照“一县一特色、一业一特色”的要求,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抓紧修订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突出产业特色,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园区。二是完善规划编制。要充分认识工业园区规划编制的重要性,立足实际,认真做好各项规划编制,尤其是控制性详规和环评规划,确保园区招商选资项目顺利落地和项目建设平稳推进。今年尚未完成控规、环评规划编制的园区,要迅速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业园区规划定位,指导和审核落户项目,杜绝随意更改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环境影响大、资源消耗大的项目要从严把关,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配套。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思路,多渠道、宽领域、多元化筹措园区发展建设资金,完善园区路网、供水、电力、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为重点,分年度按期完成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健全提升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要加强园区各类基础配套设施与所在区域公共设施的衔接,最大限度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园区项目承载能力。
(三)加强招商选资,壮大经济总量。充分利用各类招商平台,紧紧围绕各地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招商,着力引进一批船舶修造、电机电器、食品加工、汽摩配件、冶金、新能源、医药化工等方面具有较强关联性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大项目、产业链项目和龙头企业,培育带动相关企业的集聚和配套,逐步实现优势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壮大园区经济总量。要优化招商服务,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强化与企业家的沟通交流,积极提供周密细致的服务,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后续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投产达产。
(四)推动整合提升,优化园区结构。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自身区位、资源、交通港口等优势,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动传统产业提升,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按照产业发展方向,合理定位园区之间的产业分工,按照《宁德市“十二五”开发区建设专项规划》的要求,加强区位相邻、特色相近的园区间的整合提升,错位发展,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配套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山区县重点建设1-2个、沿海地区重点建设2-3个特色产业园区。要建立和完善园区管理机构,健全职能,明确分工,积极推广“一园多区”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各地工业园区要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扶持,建立完善融资平台,适时成立园区发展投融资公司;加强政银企合作,创新运行机制和建设开发模式,采取BT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园区建设。
(五)强化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园区项目的跟踪落实,强化项目规划、用地、用海、用林、环保等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审批立项条件(包括符合用地、用林、用海、环保等)的项目,积极推行“容缺预审”、“并联会审”、“集中共审”、“超时默许”等方式简化审批环节、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快项目获批速度,确保项目招的来、落得下、早投产、快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宁德市“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转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奶康、市经贸委主任方守润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负责对全市“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园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推行项目首席责任人、领导挂钩制度,帮助解决园区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为加快项目落地、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供坚强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海西宁德工业区管委会、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管委会是开展“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推进的园区,对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市发改、经贸部门负责指导园区做好产业规划工作;市外经部门负责辅导有关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作;市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园区做好有关规划编制工作;市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园区做好园区环评规划、入园项目环评等有关工作;市科技、财政、国土、住建、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围绕“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结合各自职能,全力支持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海西宁德工业区管委会、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管委会推进工业园区建设。
(三)用足扶持政策。各地要在继续抓好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扶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鼓励企业“退城入园”易地改造,并集合“三旧改造”政策,在土地盘活、资金补偿、工业用地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市、县两级财政要根据园区建设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扶持资金,以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方式支持园区建设发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及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及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和市“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实施情况的督查,准确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推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在年底对各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及海西宁德工业区管委会、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管委会要在每月5日前向市“园区建设落实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委)报送工业园区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
附件:宁德市“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2日
附件1
宁德市“园区建设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转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奶康市政府副秘书长
方守润市经贸委主任
成员:吴友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勇市经贸委副主任
谢道翊市经贸委副调研员
叶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世德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
何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绍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兴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荣春市规划局局长
朱祖科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黄江闽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苏祥辉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陆立光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锋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林强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基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潘孝进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宁德港务局副局长
游文清市监察局副局长
池浩市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刘于华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颖倩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华市安监局科技副局长
陈模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公司
副总经理
周宪木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规
划计划部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方守润兼任,副主任由郭勇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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