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2014〕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完善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闽政办〔2012〕33号)要求,决定成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牵头人:

林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法制办主任

成员:

陈国斌市法院副院长

彭文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提仁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相龙市安全局副局长

余清忠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林挺仲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周水生市经贸委副主任

叶大恩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支队长

许文贵市环保局副局长

倪志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田新瑞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健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丁伟武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彭仕针市地税局副局长

雷平秋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晖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彭学智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陈启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润生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林瑞金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吴正保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刁闽宁德海关缉私分局政委

汪承果宁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联系会议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系会议职责

(一)由成员单位相互通报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以及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研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衔接工作的政策;

(三)推动落实衔接工作各项措施;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联系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决定召开。

(二)市联席会议由市法制办、市检察院轮流主办。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通报牵头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重大案件通报等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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